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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子州:治理“为官不为”不能止于“画像”
发布时间:2015-05-11 14:42:35来源:荆楚网

  日前,广东佛山出台《佛山市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试行办法》,其中列举出七类具体行为,为“为官不为”者“画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除佛山外,辽宁、湖北、湖南、贵州等多地陆续出台相关办法,为“为官不为”行为画红线、列清单,同时采取将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等多种问责追责方式,力促官员为官有为、为官敢为。(5月11日人民网)

  随着践行“八项规定”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党员干部的整体精神面貌为之一新,求真务实的作风得以弘扬。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一股“为官不为”之风正在党员干部队伍中悄然蔓延开来,无利可图“不愿为”、得过且过“不思为”、监督不力“不必为”。

  “为官不为”是官之耻辱,更是一种“传染病”,不仅让干部队伍泄了干事创业的气,更伤了人民群众的心,其突出地表现在6个方面。一是“怕”。宁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二是“蔫”。精神状态萎靡,看摊子、守位子。三是“懵”。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四是“躲”。在一些工作上“避嫌”,当“老好人”。五是“靠”。各项工作等上级的政策,不愿再吃苦挨累。六是“顶”。不拿好处也不办事,对从严治党消极对抗。

  可见,“为官不为”问题已成为全党、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佛山,辽宁、湖北、湖南、贵州等多地陆续出台相关办法,为“为官不为”行为画红线、列清单,这不仅量化了“为官不为”现象,使治理具有操作性;而且让人对“为官不为”认识得更清楚,有利于形成震慑,值得肯定。

  当然,从一些地方整治“为官不为”的规定内容看,在具体措施上仍有待精准量化,使其切实可行。对此,应坚持从思想上、惩戒上、制度上等各个方面,多措并举、标本兼治。首先,敢于正视一些干部理想信念出现滑坡、政绩观出现偏差的问题,通过强化党性锤炼、强化形势任务教育、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等教育培训,引导干部把心思放在履职尽责上,把精力投入到干事创业中。其次,要形成“高压”态势,对于一些“为官不为”行为,要进行集中曝光批评,打出一记“重拳”,进行严肃查处,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再有,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着力破解考核指标设计、考核数据采集、考核结果应用等难题,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管理、导向、激励、约束作用,为公务员培养和任用提供依据。

  共产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就要多一份责任、多一份辛劳、多一份担当。为官不为是官之耻辱,为官有为才是官之本分。如果只想当官不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是没有资格做领导工作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安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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