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凌晨,濮阳市中原路长庆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家五口吃完地摊过马路取车回家,被一辆豫A?X9555奥迪车撞倒,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肇事司机疑因惧查醉驾,弃车逃逸。车内清查出一个人大代表证:濮阳市华龙区人大代表高伟杰。(5月18日中新网)
人大代表本应是广大群众各项权益的坚决拥护者。然而河南这位人民的“好代表”,却站在了公众利益的对立面上——交通肇事后不但没有下车救人,反而弃车逃逸,致使两人被撞身亡。殊不知他的这种言行不仅使得自己颜面尽失,也让人大代表这一群体蒙羞。
连普通人尚且知道在交通肇事后首先要对被害人进行抢救,更何况是“代表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人大代表呢?然而,高代表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子犯法尚且要与庶民同罪,置在肩之责、党纪国法于不顾的高伟杰又怎么能够逃脱正义的谴责与法律的制裁?他没有认清自己身负的使命,还借所谓的头衔之利搞权力特殊,即便将来接收到人民的审判,也难平群众心中的愤恨之情。“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时代早已远去,当今社会倡导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大代表开车撞人逃逸的行为体现的不仅是对法律的蔑视,更说明其根本就没有把人民放在心上。如此这般,又拿什么为群众服务呢?
人大代表,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起好带头榜样作用。虽说大部分代表能够以身作则、为民务实,但总是存在个别人员却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作威作福。而追其缘由,部分人大代表本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当属“祸首”,其次,正是人大代表享有的部分“特权”使得他们“有恃无恐”。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在新时期全面提高人大代表整体素质是当前人大工作的关键,而这也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程,不可能立竿见影、一蹴而就,因而就必须持之以恒的贯彻执行下去。同时,应该选出真正代表广大人民意志的代表,将高伟杰之流拒之门外;当然,更应该规范完善人大代表的各项权利义务、彻底消除特权思想与行为,脱掉人大代表的“护身符”,还社会一个“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伯龙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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