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高考开考之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接到大量举报河北各级官员将孩子送往内蒙古参加高考的举报电话,被举报的官员分布在河北各地的党委组织部、公安局、水利局等众多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已经清退了几百名来自河北的“高考移民”。(6月8日澎湃新闻网)
“高考移民”是中国高等教育中的特殊现象。由于中国幅员辽阔、考生众多,且各地区之间教育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实行各省、市、自治区分别进行评卷和划定高考录取分数线的政策。部分考生利用各地存在的高考分数线的差异及录取率的高低,通过转学或迁移户口等办法到高考分数线相对较低、录取率较高的地区应考,这被称为“高考移民”。 教育部、各省招考办也采取的多种措施遏制高考移民现象的发生,但所起的作用有限。高考移民”并不是新话题, 有关高考移民的现象愈演愈烈,给予人们看待问题的新视角,更值得人们从本源上去探究现象的原委。
“高考移民”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是目前高考录取制度中存在的高考分数差和不同的录取率。一方面,各省的教育发展程度、教学水平、录取标准不同,而高校录取考生一般采取“地区保护主义”政策,对本地区的学生特别“优待”。巨大的录取分数差距的存在,成为“高考移民”的巨大动力。另一方面,现有制度的缺漏。这些人通过拥有当地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满一定年限等正当手段取得当地户口,以致取得报考资格。
同时,这些家长将孩子送往异地参加高考的热情如此之高,以致于催生了一个倒卖户口的地下产业。这些人通过自己的关系网络帮助迁移户口,从中收取好处费,是为“移民中介”。
因此,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从制度与法律方面堵漏,对待“高考移民”是限制、禁止,还是要引导、规范,将“高考移民”纳入法治轨道。
稿源:荆楚网
作者:马莉舒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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