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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端端:预防“节日腐败”还需猛药医
发布时间:2015-06-12 11:32:57来源:荆楚网

  昨天,中纪委官网转发《中国纪检监察报》文章称,据有关部门调查,70%至80%的贪官有在节假日收礼受贿的记录。虽然在纠“四风”的过程中,纪委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查禁,节假日、婚丧嫁娶贪腐问题频发的现象大为改变,但仍未绝迹。(6月12日京华时报)

  俗话说,“人见利而不见其害,必贪;鱼见食而不见其钩,必亡。”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也没有免费的午餐。每每到了中秋、元旦、春节等中国人的佳节,一些商人、官员便会奔走在“送礼”的道路上。这时,纪委当然不会“闲着”,三令五申,严禁节日送礼、收受贿赂,因此查处的干部不可谓不多。然而,总有那么一些人打着“民俗”的幌子,顶风作案,明面上的实物礼品早已销声匿迹,但送礼花样却在不断翻新,让人防不胜防。比如,异地送礼粉饰“金条月饼”,巧借茶话会变相送红包,提货直接扫描二维码就可以送货回家等等,在高压反腐之下,送礼之风并没有偃旗息鼓,反而更加隐蔽,多样,甚至较之以前有过之而不及,必须引起我们警醒。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腐败分子第一次收受钱物,打开贪欲之门,多半是在节日期间,而80%以上的腐败行为,也是发生在节日期间。其实,中国是礼仪之邦,亲朋好友、乡亲邻里之间相互尊重,礼尚往来,互送礼品也是人之常情。但有些人明着节日来送礼,却有自己的“小九九”,联络与领导感情,买官卖官、变相贿赂等,把节日的“进贡”看成是感情投资、“拍马屁”、抱权力大腿的良机。此时,领导干部也会因为“节日”放松警惕,思想也会松懈下来,拿别人一瓶酒、收他人一份礼,区区小事,无伤大雅。然而,就是这样的小恩小惠让官员慢慢变成“温水青蛙”,在糖衣炮弹下,融化了原则,失去了党性,随波逐流,最后滑向罪恶深渊。

  笔者认为,反腐要抓关键节点,预防“节日腐败”还需猛药医。送礼手法在不断变化,但贪腐本质却始终未变。对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循踪觅迹、刨根问底,严厉打击,谨防“节日送礼”花样翻新,严禁贪腐者拿“民俗”来给送礼遮羞。更重要的是,扎紧权力的笼子,斩断黑色利益链,严格限制公权单位、公职人员,狠刹送礼之风,彻底铲除滋生贪腐的土壤,让礼尚往来少些含“金”量。

  习近平说:“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因此,一方面,对“隐形送礼”要坚持零容忍,不仅严惩受贿者,更要将行贿者绳之以法,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惩处,不留情面,不开口子。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苍蝇不丁无缝的蛋,领导干部要转变已有的固化思想,从思想上认识“送礼”之害,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慎小事,拘小节,防微杜渐,两袖清风,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主动向奢靡之风说不,把事业看重一点、把得失看淡一点、把欲望减少一点,管住自己的“嘴”,约束自己的“手”,始终保持敬畏心、明白心和平常心,时刻敲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暮鼓晨钟,阻击欲望、识破危害,上行下效,真正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郑端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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