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巡视组近期在2015年第一轮巡视中发现,陕西省民政部门在项目建设中违规挪用资金8967.64万元,陕西省救灾中心综合楼位于西安市的北二环,当初是民政部门为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但现在大半部分已经变成了酒店,不仅如此,本应属于这一项目的部分土地也被占用了,建成了所谓的经济适用房。(6月15日《新京报》)
建经济适用房由于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其降低成本,本应把这些房卖给穷人,但穷人们“由于某种原因”不买,最后在“无奈”的情况下,经领导批准,于是将本该卖给穷人的部分房子面向市场销售,其实大部分是廉价卖给了内部职工、官员和关系户,并且还是以2500元每平的超低价格就卖掉了,如此玩猫腻再怎么解释或掩饰也难免遭人质疑。
国家有关部委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陕西这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建成后,最小面积100平方,最大的达到201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陕西民政厅却把经济适用房建得这么大,莫非要把那些这些低收入家庭拒之门外吗?这里且不说这样建经济适用房是不是严重违规,单从房款考虑,这样的经济适用房是为穷人建的吗?
再者,穷人们“由于某种原因”不买,主要是因为陕西民政厅所谓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过大,一二百平米的房子,如果是想卖给穷人,真正的穷人哪个敢买,谁又能买的起?一来,他没那么多钱,真有那么多钱,他也就没有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了。二来,如果用于自己住,真正的穷人,谁养得起这样大面积的房子呢?取暖费、物业费,哪项不需要钱呢。
归根结底,大平米经济适用房不仅反映出某些权利部门拿百姓的救命钱为已牟利,更折射出监管的失效,在此,笔者也呼吁那些拥有经济适用房的单位,不要再任性的随意分配,更不要让以权谋私的“任性”继续上演,还是将那些经济适用房分给真正属于它们的主人吧。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荧钰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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