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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浩民:办证权怎成了科员敛财的“杀手锏”?
发布时间:2015-07-09 11:10:09来源:荆楚网

  江苏省住建厅的科员华某,手握安全员资格证书审核大权,他任职的半年期间,多次违规修改安全员数据库,帮人办理了700多本安全员资格证,最终因受贿近160万元,被南京鼓楼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20万元。(7月8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安全员资格证的申领和发放,都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只有考核合格后,才能拿到相关的从业资格证。江苏的建筑企业众多,大部分企业的资格证都要经过省住建厅审核和发放。而手握审核大权的华某索性就以办证“捞偏”,半年敛财近160万元,上演了“一个科员的疯狂”的权力闹剧。

  所谓“官不在高,有权则灵”。华某虽为科员,却能找到权钱交易的“偏门”,以审核办理安全员资格证为“杀手锏”,实现权力的“变现”,如此明目张胆着实让人震惊。小科员何以成就大腐败?值得警惕和深思。

  事实上,“小官巨腐”的案例并不少见。其特点往往是每次贪腐的金额较少,具有隐蔽性,却以长期性、多次性腐败。久而久之,“小官”就会炼成“巨贪”。而“小官”之所以会走上腐败道路,主要缘于自认为自身职位低,不易成为“重点目标”,因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加之意志力不坚定,经不起诱惑,“红线”意识不够强,觉着数额不大,偶尔一次没什么关系。殊不知,人的欲望是无止尽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第一次可能侥幸逃脱,但后面总有一次要被抓到。

  不得不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官巨贪”蚕食廉政之堤,威胁社稷之基,其造成的社会危害不亚于“老虎巨贪”。新时期的反腐斗争,“老虎”要打,“苍蝇”也要拍。必须要堵住“偏门”,防止“小人物”弄出“大动静”,“小权力”造成“大腐败”。

  回顾此案,华某刚接手业务时工作很勤恳,严格把握政策。不久便发现,可通过直接修改安全员数据库信息的方式为人办理相关的证件。由于是亲戚之托,又不好拒绝,就在办公室修改了相关的数据库。从发现“偏门”到走上腐败道路,华某也许只是一念之差,而后来他收受贿赂的胆子更是大得惊人。住建厅审批中心的休息室、楼梯间、洗手间和停车场,以及周边的银行都是他受贿的主要场所。从一开始的严格谨慎,到后面的胆大妄为。华某的案例折射出人的贪欲是洪水猛兽,不守住“第一次”,就会陷入腐败泥潭,最终无法自拔。

  所以说,“早发现,早治疗”才是遏制腐败滋长的根本途径。对干部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必须做到“零容忍”,坚决抓早抓小,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这既是惩治腐败的态度,也对干部的保护,防微杜渐,避免“蚁贪”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此外,党员干部不管职位高低、权力大小,都要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遵章守制的自觉性,懂得衡量取舍,不为蝇头小利毁坏自己的一生。

  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健全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堵住“缝隙”,不留“死角”、不开“天窗”,规范权力运行,让“科员式”腐败无机可乘。

  稿源:荆楚网

  作者:何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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