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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富泽:“大项目”需要正确的政绩观
发布时间:2015-07-21 16:18:35来源:荆楚网

  “只有大项目才能带来大发展”,广东省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是众多笃信这一理念的官员之一。因为大项目频频落地,陈弘平以“揭阳赶超进位的首席执行官”自诩,城市面貌快速改观,GDP增速排名和财政收入迅速上蹿,陈弘平的“政绩”十分亮眼。然而,陈弘平也因为在大项目引进和实施中种种暗度陈仓的不法行径而落马。(7月21日新华网)

  勿庸置疑,“大项目”从一种层面讲能推动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实现大发展、大飞跃,也是地方官员在任职期间施展“拳脚”、展现政绩的大舞台,用之得当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用之不当劳民伤财、遗臭万年。笔者认为,地方官员在上大项目时,一定要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为民谋福址的原则,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打消集团和个人私利。

  “大项目”栽倒了一批批“一把手”。热衷大项目、栽在大项目上的地方“一把手”,不仅仅是陈弘平。据媒体报道,原南京市市长季建业、原昆明市市委书记仇和、原漯河市市长吕清海等,均因为在大项目中疯狂敛财而被查处。可以说,大项目在带给这些官员亮眼政绩、成为其升迁砝码的同时,也最终导致他们落马。其中的教训十分深刻,值得深思。

  诸多地方官员为何都偏爱“大项目”?甚至喊出为了上大项目“不择手段、无中生有”的口号?政绩诉求当然是一个重要原因,只要能够上大项目,就会拉动当地的GDP,就能取得明面上“看得见”的政绩,官员也会在这样的“超常规”发展中受益。不过,政绩之外,当下地方政府治理中的责任缺失,恐怕也助长了地方官员竞相上大项目的风气。只看规模,不察效益;只看开头,不究结局;只问经济效益,无视社会效益。其结果必然是,拍板决策的官员并不为项目的实际成效负责,即便投出去的巨额资金打了水漂,至多也以“交学费”搪塞过关。

  “大项目”本身并无所谓对错。问题的症结在于简单、粗暴的决策机制。只要“一把手”下了决心,哪怕其间存在明显的隐患,也会动用行政强力去推进。不要说以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去约束官员,甚至连过程中的科学管理、项目监督也难以做到。

  “大项目”需要正确的政绩观。地方官员若需用大项目来推动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良性发展,实现突破性的改变,首先需要过硬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拧好“总开关”才能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其次,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谋福址的原则,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最高宗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永远保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高尚情操和政治情怀;再次,地方官员在作决策、定方案时,一定要尊重事实、尊重基层、尊重民权,加强调查研究,以普遍大众的喜好、欢迎和满意作为研究和决策的第一手资料,让“大项目”站得稳、立得住,防止劳民伤财。

  “大项目”是一把双刃剑。用之得当,群众喜欢,利国利民;用之不当,劳民伤财,遗臭万年。只有建立在民众、民权、民生基本意愿上的“大项目”,才能做到坚如磐石,稳如泰山,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严格制度约束,严格政策法律规定,严密社会监督网络,也才能让“大项目”真正实现大发展。权力大于天,只有让权力掌握在思想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正派、有正确政绩观、敢于担当、干净有为的官员手里,“大项目”才会有“大效果”。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富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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