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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楚:慎重推行“导游小费”合法化
发布时间:2015-08-20 16:41:17来源:荆楚网

  一直属于灰色收入的导游小费将合法化?日前,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提出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新闻晨报》8月20日)

  保障导游权益是合理的,但导游小费会不会演变成对旅客敲诈勒索、强制收费呢?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因为,没有标准的提倡要么无人理会,要么只会让涉事方互相掐架,且一定会演变出各种明规则、“潜规则”,这一点,毫无疑问。所以说,推行导游小费合法化必须慎之又慎。

  客观讲,不少导游也面临着诸多待遇保障问题,导游们的权益也必须得到尊重,但这不是小费合法化的正当理由。超低价拼团、强制消费、辱骂乘客、拒绝乘客登车……在旅游怪相不断的当下,执意推行小费合法化必然造成新的矛盾冲突,因为小费的本质是为优质服务买单。

  质疑的声音还有很多,比如,已经支付了双方认同的费用,凭什么还要再给小费?小费合法化,凭什么要在旅游业开先河?而且,2013年颁布实施的《旅游法》明确规定,“导游不得向游客索取小费”,那这次的奖励机制又算什么?官方玩文字游戏,且前后口径不一,这也让人困惑不已。

  其实,导游小费合法化,不只让游客感到不适,导游们也无力承担。在网友看来,按《指导意见》的规定,好像导游们终于找到了宰客的合法依据一样。导游真的完全不可信吗?不是的,“恶导游”毕竟只是小部分,不能因为少数的负面事件就否定整个行业的形象。

  尽管在现实中,导游小费并不陌生。媒体报道中,也有不少导游透露游客会主动给小费,这是他们收入的重要部分,也让他们更乐意提供服务,但这体现的,只是熟人间的相互信任。如果放到桌面上来讲,作为一种行业标准来推行,则理应有明确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规定。

  归根结底,是因为普遍的小费文化并未形成,尤其对国人来讲,大部分游客还不习惯主动付小费,甚至会误认为这是一种强制收费。由此也可见,推动导游小费合法化为时尚早,如果在普遍反对声中一意孤行,无疑将加深各方的隔膜,撕裂本就脆弱的信任。

  稿源:荆楚网

  作者:北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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