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上就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那些要开具“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类似奇葩证明的市民可要看准了,这些证明到底该哪些部门出具。(8月24日《重庆晨报》)
近段时间以来,奇葩证明层出不穷,“证明我是我”、“证明我妈是我妈”、“老人站在面前还要办健在证明”、“买房要办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等。连派出所都“忍无可忍”,开始隔空喊话“还是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吧!”。连总理也说,证明“我妈是我妈”是天大的笑话。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要求: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坚决砍掉“你妈是你妈”这样繁杂过滥的证明。
为了落实总理的要求,公安部、外交部等三部门,对证明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清理,公安部门明确列出了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18项证明清单。此举为群众指明了方向,让群众少走弯路,为群众提供了便利。然而笔者认为,“明确清单”犹如围魏救赵,不是根本之策,减少证明才是真正方便群众的“釜底抽薪”之计。
之所以有如此多的证明,首先是对群众缺乏信任。虽然当前社会上假证件、假证明铺天盖地,但百姓在出国紧急联系人上填写的人是不是自己的母亲,难道非得要公安部门才能认定?难道自己会记不清自己母亲的名字?这是对群众多么的缺乏信任,才会闹出证明“我妈是我妈”的笑话。
其次是有些国家公职人员缺乏担当。活生生的老人站在面前,补办老年证,还非得公安部门出具健在证明,这是典型的缺乏担当。无非是由于上级文件规定,补办老年证必须要提供哪些材料,缺一不可,一旦违规办理必将追责。制度的出台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而如果害怕自己被追责,却让群众处处为难,制度将失去存在的价值。
另外,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与联动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近期湖南、贵州的派出所隔空喊话,要求有些部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点事。但现实是,有些部门的确力不从心,各项制度、规定要求他们必须有这些证明才能办事。为此,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打破部门壁垒,让数据资源可以及时共享。比如将公安部门的人口数据信息与房管局、民政局等部门共享,以后像健在证明、无犯罪记录等证明无需群众跑来跑去,部门与部门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查阅,既方便的群众,又减少了行政成本。
证明“我妈是我妈”是笑话,漫天飞舞的证明是传奇,减少笑话传奇,从少一些证明开始,从多一些服务开始。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晓伟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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