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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征:治理广场舞不能仅靠“道德约束”
发布时间:2015-09-17 10:24:46来源:荆楚网

  13日晚上,杭州城北某小区内,一对夫妻因为无法忍受广场舞的噪声污染,与大妈们发生激烈的争吵,并且扔去了鸡蛋。目击者称,地面上砸得到处是鸡蛋,妻子还放出狠话:“你们要是再跳,我们就去拿菜刀跟你们同归于尽!”(9月16日《西安晚报》)

  看上去这对夫妻有些“蛮横”,但是面对晚上跳、早上跳,最早五六点就跳的大妈们,任凭谁也不会泰然处之。好在由社区牵头,广场舞大妈代表以及对广场舞有看法的居民代表,最终坐在一起进行协商,并达成“音量小一点,时间上调整一下”的共识。

  实际上,从遵守社会公德、将心比心的角度出发,即便不用协商,大妈们也应该为周围居民考虑,自觉调小音量调整跳舞时间,而不是一意孤行。

  从情理上说,跳舞者有娱乐身心的自由和权利,但是享受这种权利的前提是不能扰乱别人的安静。如果别人因为噪音肆虐而休息不好,进而影响其学习、工作与生活,跳舞者就侵犯了别人的权利。就是说,跳舞者有跳舞娱乐的权利,而周围居民也有安静、休息的权利。很难相信,一个因为噪音而休息不好的人会学习好、工作好。对于那些神经衰弱、对声音敏感的人以及复习功课的学生来说,舞场噪音究竟意味着什么,无需赘言。

  也因此,广场舞大妈们应该设身处地地为附近居民多加考虑,尽量减少对居民的不良影响,自觉降低音量、错开居民休息时间跳舞,或者戴耳机跳舞甚至干脆转移爱好兴趣,别再跳舞扰民。

  广场舞扰民,是老生常谈的老问题,但是老问题总是无法彻底解决,可见此问题已成为一个难以治理的顽疾。治理这个顽疾,不能仅靠大妈们的“道德约束”,相关部门还要做好调解、监管工作,同时要设立条例规定,让违规扰民者付出必要的代价。此外,在城市建设中,要加大公共娱乐设施建设的投入,譬如体育健身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都应科学设计,构建“隔音舞厅”,让大妈们进“隔音舞厅”跳舞。因为“隔音舞厅”档次高一些,可以考虑面向跳舞者收费。对于爱好跳舞的大妈而言,即便收费,她们也不会在乎。

  稿源:荆楚网

  作者: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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