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8日获悉,今年,萍乡市对拟提拔为副县级以上干部或转任重要岗位的43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重点抽查核实。其中,8名干部因存在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问题,被暂缓或停止选拔任用程序。(9月29日《江西日报》)
按照中组部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将重点审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情况的“真实性”问题,凡是存在不如实填报的,一律记入干部诚信档案,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验证其家庭财产的“合法性”问题,对家庭房产、收入等“合法性”存疑的,深入调查了解,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透明一直是民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一是因为干部作为公权力的拥有者,无论是职责要求上,还是素质品质上,都不同于一般群众。二是因为干部拥有公权力,有诸多利于自己的便利条件,才更应该接受社会的监督。因此,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也是检验拟提拔干部的“试金石”。
需要警惕的是,干部“报家底”如果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则是官员的财产包括房产、金融理财、投资、配偶财产等等,申报环节都是由官员自觉填写,其“家产家事”的真实性很难保证,而且,如果官员贪腐真正的贪腐官员也不会把巨额财产如实填报。二则是由于领导干部“家产家事”申报的范围越来越大,必然让核查起来工作量剧增,如果干部“家底”报上来的海量材料变成了死档,申报难免流于形式。这要求相关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跟上中央反腐的力度和节奏,不能上面惊涛骇浪,下面波澜不惊。
攥紧拳头让群众猜,不如摊开手掌让群众看个明白。因此,各地在严查领导干部“家产家事”的时候,不应当以犹豫、等待、观望的态度对待,理应结合自身的实际,多一些自选动作,超前作为、主动作为。只有大胆掀起干部“家产家事”的盖头来,才能让公众和媒体帮助纪检部门鉴别申报是否属实,真正发挥阳光的曝晒作用。
各地着力从拟提拔干部“凡提必查”开始自报家底,其实也属于一种“治本清源”,就干部个人而言,既然立志从政,就该对党忠诚,在仕途的起点开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为官;从管理方面讲,组织部门也该通过强化抽查,树立制度的刚性,使反腐治理逐步从“不敢腐”向“不能腐”迈进。
尽管严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总有纰漏的地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也有其局限性。但是,我们总不能等到“小官大贪”的时候才发现,到那时候也是“后患无穷”,因此,严查干部“家产家事”必须要“治病于未发之前”。古人说,“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故无病;圣人者,常治无患之患,故无患。”道理就在于此。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子叙
(作者: 编辑: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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