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方红城:树立法律信仰促“法治中国”枝繁叶茂
发布时间:2015-10-07 15:11:04来源:荆楚网

  记者连续两日走访观察,发现行人和车辆都在红绿灯的“指挥”下有序地“流动”或“静止”。昔日为人诟病的“广州式过马路”大为改观,“有序”蔚然成风。(《羊城晚报》10月5日)

  几年前,广泛存在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而今年国庆期间,广州如往年一样迎来了不少外地游客,他们在领略浓郁的广府文化的同时,也在惊叹广州顺畅的城市“脉络”。

  “广州式过马路”现象的大幅改观,与广州市在“法治政府”创建和对全民法制意识教育方面所做的努力不无关联。这也让我们明白:法律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世界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死的教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在我看来,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成为自觉意识;法律只有被拥护,才能被自觉尊重、遵守,才能彰显法律的权威和不可违抗性。如果人民并不信仰、拥护法律,那么法律只会成为一纸空文,无任何作用可言。只有当法律成为包括政府部门和社会公民在内的整个国家的共同信仰,权力不敢逾越法律的底线,公众亦恪守法律的规范,法治精神和法律情感才会成为法治中国的新常态。

  当然,信仰不会凭空而来,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不可能一蹴而就。为此,需要诸多层面的共同努力:

  首先,良法是树立法律信仰的前提。所谓良法,必须体现人民的公共意志,是人民共同意愿的提炼,而不是只反映某个人或某部分人的意志;要求法律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权利,而不是只赋予某些人特权。因此,我们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使每一项法律都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使法律信仰立地生根。

  其次,知法是树立法律信仰的基础。再多的法律、再好的条款,如果没有被民众所了解、所知道、所明白,也只是空文。只有当法的精神、法律的条文被民众普遍知晓和掌握,遵纪守法才能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才能成为一种自然。因此,必须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法律进学校、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让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烙印于民众内心,形成对法律的信仰。

  再次,公正、严格执法是树立法律信仰的关键。公正、严格执法不仅维护了受害人的权益,更重要的是它能通过社会传播使广大民众感受到法律的可信可敬,从而使法律信仰渐进人心。要做到公正、严格执法,执法者必须有职业良知、有“执法为民”的意识,铁面无私,秉公执法;要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当良法被公正、严格的执行,法律也必将成为社会民众内心时时恪守的律令。

  最后,党员干部率先垂范是树立法律信仰的牵引。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影响着整个社会。各级党委、全体党员和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大力倡导,带动、牵引全社会崇尚法治,以促使法治中国建设事业枝繁叶茂。

  稿源:荆楚网

  作者:方红城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