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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若愚:消除“奇葩”证明不该有看客
发布时间:2015-10-13 14:58:23来源:荆楚网

  今年7月份以来,民政部、公安部等多个部委接连下发通知,专门整治各领域滥开证明现象,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再开具的证明。(10月13日《京华时报》)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类似要求开具“(无)婚姻记录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奇葩”证明在一些基层民政部门、派出所依然存在。按理说,7月至今,两个多月过去了,民政部、公安部等多个部委针对各领域滥开证明现象接连下发通知进行整治,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意识中“奇葩”证明早就该令行禁止,销声敛迹了。为何一些“奇葩”证明仍然存在?笔者认为,一方面说明有需求,另一方面说明有人没有作为,当了看客。

  就事论事,那些需要公众提供各类“奇葩”证明的单位,估计也不是不知道相关政策,可为何还要求公众提供证明,正如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工作人员赵鹏所讲,目前上级部门并未出台新规免去证明要求而且银行无法查询客户完整的户籍信息,出于对客户财产安全的保护,同时也为化解可能潜在的经济纠纷,还是会要求出示类似“我妈是我妈”的证明。说白了,之所以要求提供“奇葩”证明,估计一方面是企业或行业还没有制定出如何清除“奇葩”证明的具体操作细则,没有细则,基层也不知怎么办理,而老百姓又要求办理,自然不敢擅自停止。另一方面是为了推脱责任。我们看这些证明,需要的单位那一个不是为了给自己提前弄一个避责的“护身符”?

  取消“奇葩”证明是大势所趋,这些证明要真正取消,民政部、公安部等多个部委发文要求应是一个好开端,紧接着,有所涉及的部门既要完善相关细则,还要对政策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机制成了摆设。同时应完善信息互通机制,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建设切实可行的信息共享平台,减少开具证明的种类和环节。对于那些真有必要开具的证明,最好的方法是采取“公对公”方式解决,这样的证明既权威也为老百姓提供了便利。

  的确,“奇葩”证明的消除肯定有一个过程,大家都会从不知到认知,从要开具的习惯到养成不需要开具的习惯,需要证明的单位或正在开具证明的部门,为了消除“奇葩”证明,要不等不靠,依据上级政策,各自牵头理清自己的职责,不该要的证明坚决不要,该要的证明也多从老百姓角度出发,尽量不让老百姓直接办理,减少中间环节,也增加了证明的权威性。何乐不为?

  稿源:荆楚网

  作者:雷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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