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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常见病不再输液”需要让患者有认同感
发布时间:2015-10-28 08:31:54来源:荆楚网

  医院是否过度诊疗、过度用药,直接关系到市民能否花最少的钱得到必要的服务。10月26日,厦门市《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实施意见》开始实施。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将确定一批无需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一般不再采用静脉输液治疗。(10月27日《海西晨报》)

  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情况不再采用输液治疗了。这个新的规定一出,立即引来了不少质疑。有人说,医生会遵守吗?有人说,病种虽同,个体不同,岂能一概而论?这两点质疑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想法。

  医生是不是能遵守,这确实是个问题。不过,从厦门的制度设计来看,只要制度能够得以实施,就不成问题。为了确保让医生遵守这个规定,卫生部门划定了常见病、多发病的范围,将给出一个具体名单,既然名单“指名道姓”,就应该好好落实。不允许医生在普通情况下,给感冒患者输液了,医生应该也会遵守。当然,也会有任性的人,为了拿取医药提成,他就是不遵守规定,就是给患者输液。厦门监管部门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们将对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的单据进行核实,发现有输液情况的就会核查。只要制度不成为摆设,落实“常见病不输液”的制度是能够到位的。

  至于说,患者担心的“误了疾病”的说法,这个制度也考虑到了,给出了一个出口,规定指出:“对于确实需要输液的常见病、普通病,医生必须要在诊疗的时候做出说明,给出足够理由”。这样一来,也可以保障特殊情况之下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输液治疗。

  “常见病不输液”犹如一味良药。这个良药可以治疗“医疗费用过高”、“抗生素滥用”的大病。问题是,患者愿不愿意也服下苦口的良药?这确实也是一个问题。有的时候,小病大看确实是医生的任性而为,是被利益诱导的。但也不得不承认的是,有的时候也是患者主动要求的。前不久一则新闻就掀起了舆论狂潮。一位患者带着孩子看病,医生只是开了药品,可是父亲要求输液。在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这位父亲一怒之下将医生打伤。

  这种情况的出现,其实有着不少的原因。比如,有对医疗知识知之甚少的因素,有尽快摆脱疾病侵扰的因素。如果说,只是让医生服下了“常见病不输液”的良药,而患者或者是患者家属不同意呢?很多家长也知道感冒这样的常见病不需要输液,但是看着孩子高烧,看着孩子哭闹,也就有了输液的想法。苦口的是好药,但是也必须让患者认同这个规定,否则就会加重医患矛盾。

  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普及医疗知识,让百姓也了解医疗常识,认同“病去如抽丝”的科学道理,知道过度挂水带来的健康危害。“常见病不输液”需要让患者接受和认同。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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