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向从南:“蝇贪”变成“虎患”,症结何在?
发布时间:2015-10-28 08:48:22来源:荆楚网

  2014年12月,西安市雁塔区纪委在办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过程中,发现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原主任于凡涉嫌违纪违法、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有关问题。于凡因单笔受贿5000万、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成为“小官巨腐”的典型之一。(10月27日华商网)

  又见“小官巨腐”!“小官巨腐”是如今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领域。违纪违法贪婪吸财,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施政观感,严重透支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信用,严重伤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近年来,“芝麻官”曝出的腐败大案并不鲜见。比如,广州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被控涉嫌贪污2.84亿元、受贿近1亿元;北京动物园原副园长肖绍祥被控涉嫌贪污上千万元;被称为“20亿村官”的深圳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原村委会主任周伟思,涉嫌在当地旧城改造项目中和他人共同收受5600万的巨额贿赂...... 有媒体统计,2013年初至今,各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查处的村官违法违纪案件已近200起,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已达10余起。

  “小官巨腐”的形成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首先,基层腐败的严重领域往往是那些与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直接相关的部门,或者是国家下拨资金的关键环节,他们官虽小,但握有随时可以“变现”的巨大权力。其次,随着国家加大对基层、对农村的优惠政策和补贴资金力度,一些基层官员手中的“财权”也在增大,这也构成了“小官”可以“巨贪”的前提条件。再有,小官成为巨贪除了制度存在漏洞外,监督缺失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当前,有关部门往往把监控的对象集中在一些级别较高、职权较重的官员身上,而对一些小官员却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反腐存在“抓大放小”的普遍现象。

  由此可见,当前的小官贪腐已经不再局限于蝇头小利,也不再明目张胆,而是充分利用了基层行政的复杂性、制度监管的漏洞、政策实施的固有缺陷来谋取巨额利益。应该说,小官贪腐有其内在的发生机制。

  遏制“小官巨贪”根本上还是要从规范权力运行着手,找到基层权力暗箱操作、缺乏监管的症结,诸如征地拆迁、项目招标,这些基层腐败高发领域,必须加强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此外,越往基层,权力生态中的“熟人社会”特征越明显,由于人情因素、利益因素、亲情因素的干扰,可能出现对于权力的监管失效的现象,因此要加强权力监管力度,强化权力制衡。比如,加强基层纪检、审计等监管力度,加大对监督机构自身的问责力度,不能让基层反腐力量失灵。

  此外,在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村务公开等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加强对村两委会和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把纪律在基层挺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斩断“坐地生财”的黑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新方案,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最需要摆脱“人治”、依靠“法治”,切实发挥基层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的力量,让“法治”贯彻干部选任和履职的每个环节,切实把权力关在笼子里,使官员在“不敢腐”的同时进一步筑牢“不能腐”的制度防线。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向从南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