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10月30日新华网)
说起贫困县,其实不光彩,但有一点值得关注,就是全国各地都存在着争抢贫困县“帽子”的现象。究其原因,我们不难发现,贫困县可得到可观的扶贫资金,不少优惠政策也与贫困县绑定,只有贫困县才能享受到,贫困县的含金量很高。有了贫困这个帽子,金融、交通、水利、教育等各领域的重点项目都会随之而来,帮扶力度很大。然而,抢来的“帽子”下面,却是乱象丛生。有的贫困县出现“脱贫以后不愿意摘帽”,有的贫困县同时又是全国百强县,“戴着贫困县的帽子炫富”,甚至有的贫困县“热烈祝贺其入选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
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缩小贫富差距、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国家要求2020年前所有的贫困县都应脱贫摘帽,这为贫困县的消弭列出最后期限的“时间表”。近年来,通过改革贫困县的考核机制、建立约束机制,贫困县从数量上已经有所减少,且无法新增,在铺张浪费的形象工程等方面已经被限制。为消除贫困,摘掉“贫困帽”,必须建立合理有序的退出机制。
一是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摘帽”。要对贫困县“摘帽不摘政策”,鼓励早脱贫,对成功“减贫摘帽”的贫困县给予额外奖励、扶持,形成“早脱帽子早有好处,不脱帽子还有约束”的导向。目前,广西、湖北、贵州、云南等省都出台了“减贫摘帽”激励政策。其中,2011年至2014年,贵州已有22个贫困县主动退出贫困县系列,贵州成为目前在全国率先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并取得初步成效的省份。
二是“摘帽不摘政策”。“帽子”摘掉以后,部分针对贫困区县的优惠政策保持一段时期不变。要剥离以往在贫困区县“帽子”上捆绑的各种专项转移支付,杜绝乱转移、瞎转移。专项转移支付都有各自相应的标准,符合标准该转的,不是贫困县也照转,不符合标准不该转的,是贫困县也坚决不转。
三是退出既要保证数量,更要确保质量。要防止弄虚作假和数字脱贫,并严格落实贫困退出核查制度,把好审核关,发挥好第三方评估的作用。贫困县退出机制,不完全以GDP等宏观数据为先决条件,避免出现地方政府为了政绩仓促脱贫的现象。同时树立“弱化GDP考核不是不要GDP”的理性发展观念。而为了所谓的名誉,把贫困的说成不贫困,这样做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我们一定要实事求是,实实在在抓发展,让老百姓真正富裕,让贫困区县的各种经济指标真正得到改善。一个县有没有脱贫,应该看这个县最贫困的一部分人生活水平有没有明显的提高,重点关注低收入者、农业人口的平均收入。
完善贫困县退出机制,还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相关政策跟上,各部门密切配合,人民群众努力奋斗。希望贫困县们早日摘掉“帽子”,让贫困地区快速发展,实现扶贫攻坚目标,最终让全民共享发展成果。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怀海
(作者: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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