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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别让社会抚养费为“二孩时代”添堵
发布时间:2015-10-31 14:45:51来源:荆楚网

  全面放开二孩系我国人口计生的一次重大调整,那么与人口计生政策相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以及“一票否决制”、社会抚养费等政策规定,会不会有所调整?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专家委员梁中堂。他表示: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这个原则并没改变。只要继续执行计划生育国策,就应该有奖有罚。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育二胎依然应该征收社会抚养费。(10月30日《新京报》)

  不知道梁中堂梁大人的这番理论,是代表个人还是也能代笔卫计委。可想而知的是,梁中堂的心声必然会是卫计部门的心声。在他们看来,全面二孩和计生国策并不矛盾。允许生二胎只是提倡。只要大方向不变,就应该继续实施一票否决,就应该继续收取社会抚养费。

  表面上看,这种理论能够成立。全面二孩之后,对于一孩家庭还需要继续给予计生奖励,不愿意要二孩的家庭没有违反计生政策,就要奖励。而要了二孩的家庭,虽然是国家允许的,但是也违反了“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基本国策,,就要收取社会抚养费。而实际上这种理论是站不住脚的。

  实施“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的计生政策,是特殊历史时期的需要。所谓的计划生意,就是按照计划生育。以往的“只生一孩”是因为人口众多的现实需要,这是按照计划生育。如今的“放开二孩”其实也是按照计划生育,这是因为人口红利远去,老龄时代到来,劳动缺口太大。既然,同样是按照计划生育,眼下由政府开启的“二胎时代”也就在情理上有了基础。不同的是,这个情理遭遇了计生政策法理的碰撞。

  这种碰撞不是情理错了,而是法理在不同的时间错了。这是因为法理没有变革,依然沿用原来的条款造成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让法理符合情理,需要实现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的重新修订。该摒弃的摒弃,该变化的变化,而不能让固有的计生政策再睡大觉了。一如户籍改革之后,不能再允许“同命不同价”存在是一样的。当初的社会抚养费是惩罚违规生育二胎家庭的,当二孩已经不违法了,岂能还收取?

  如果固有的法规不能修订,则会阻碍“二孩时代”,让国家人口调整目标难以实现。比如说一票否决,已经放开二孩了,还用一票否决制约地方政府,他们如何坦然面对“二孩时代”?最为关键的问题则是,放开二胎是国家提出来的,如果市民愿意进入这个时代,那则是对国家倡导的回应,也是国家希望看到的。眼下物价上涨,居住困难,多养一个孩子会是很多人担心的事情,如果再坚持收取社会抚养费,百姓如何面对“二孩时代”?

  再说了,社会抚养费究竟抚养了谁,已经不言而喻。咱就别任性而为的盯着百姓的那点小钱不放了,给二孩留点奶粉钱善莫大焉!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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