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广东省下发《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监管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及休闲圈、从个人到其配偶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全方位覆盖。监管的核心在于维护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和防止利益冲突。规定下发已3个月,从多个区为实行监管而采取的干部信息社区备案制度来看,目前干部愿意公开的事项还是以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这些基本“点”为主,有的干部甚至对公开个人住址已经觉得“没有安全感”,“圈”的情况就更没有登记了。(11月2日《南方都市报》)
从广东省发文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伊始,这一做法就被置于舆论的漩涡。有从法律视角质疑干部隐私得不到保护的,有认为纪律条规已经周全,此举是矫枉过正的,也有认为干部“裸奔”没有安全感的,等等。虽然说这些言论立足于不同的侧面,也有一定的道理,但细想起来,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全方位的监督不仅是对公权力的约束,更是对干部自身的有效保护,无异于是干部“不腐之躯”的“保护伞”,并不多余。
纵观系列落马官员的案例,除开管理制度方面的瑕疵,一个共同之处,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监督不严不实所致,更有许多权力寻租的利益链条是在茶余饭后达成的。有的利用工作之余结党营私,有的专门在工作之余处理公务,有的在酒酣耳热之时权来钱往……社交圈、生活圈及休闲圈沦为腐败场。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这充分说明,当一些人把公权力当成私产随身携带时,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更加危险,更容易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不可等闲视之。
常言道,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公权力的执行者,代表的是党和国家的形象、人民的利益,自觉接受监督理所应当。只要有秉公用权的理念,就不必纠结于监督严格了、全面了就“没有安全感”。监督不是源自不信任,也不是和谁过不去,而是从严治党的必然需要和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随着时代的深刻变革,监督常态化、全天候也是大势所趋。领导干部只有顺应时代潮流,习惯在各方监督之下谨慎干事,方能干出人民民意的事业。同时,领导干部也只有自觉接受监督,才能心中有戒、时刻警醒,做到慎言慎行,才不至于小错酿成大错,最终沦为阶下囚成为人民和历史的罪人。抱怨监督、甚至于不愿接受太多监督,不仅有失干部起码的为官之道,与从严治党格格不入,而且时刻游走在犯罪的边沿、有掉进深渊的可能,愈加不安全。
稿源:荆楚网
作者:钟烁明
(作者:杨虹磊)
编辑: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