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来规模最大的浙商招聘活动日前在沪举行。记者在招聘活动中了解到,不但上海高校毕业生每年去浙江打工的人数在增多,而且公务员加盟浙商的人数也有增无减。(11月22日 新闻晨报)
一段时间以来,公为员“离职潮”成为了媒体和舆论热议的话题,公务员离职近来屡屡成为舆论焦点,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公务员离职现象是否已经构成“离职潮”,二是公务员离职后进企业是否带着公权力?实际上,公务员同样是一种职业,他可以凭借技能从政府部门跳槽到企业。离职或者继续公务员工作,都是以个人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社会也可通过这种流动实现人才的优化配置,就此而言,公务员离职现象,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不是一件坏事。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至于公众关注的焦点,无外乎在于公职人员辞职是否还带着公权力,而舆论和企业正是抓住了公务员离职后的“隐形权利”。
就现实条件来看,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的确也掌握了很多人脉资源,一旦他们跳槽之后,就很可能利用其独特的“优势”,来为自己牟取利益。当然,具有人脉资源不能就一定说明离职公务员存在“期权腐败”。其实,舆论想提醒的是,离职公务员背后的“权力余热”如何监管,堵住离职公务员贪腐的漏洞。
人们对于公职人员辞职加盟浙商有不同看法也是正常,有这种担心也并不是多余的。首先,有些关键部门的相关公职人员或者领导干部,其本身日常从事的就是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审批等等,一旦跃身“下海”,则难保不会将其在职期间的权力资源延伸到经济领域,或者长期利用“公职遗产”从事经营活动,这样的亦官亦商,显然与政策初衷相悖。
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务员“跳槽热”是不是真的,我们不必要过分地关注,政府部门当然没有任何理由阻止公务员离职,但前提条件是要完善相应的规则,保证政商关系的健康与稳定。如果政府部门对“权力期权”坐视不管,公务员带着人脉投向企业的怀抱,舆论大众的担心恐怕就会成为现实。
归根结底,公务员所具有的公共伦理决定了公务员任职与经商办企业无法兼容,具有排它性。所以,公务员下海一定要警惕“鱼与熊掌”兼得,相关部门一定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审查、仔细甄别加盟浙商的意图,严厉打击利用“公职遗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如果对公务员随意辞职或者“弃公从商”不约束或者约束不严格,只会泛之于滥,对制度的严肃性造成破坏。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子叙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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