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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巴:“离婚保证书上盖公章”岂止滑稽
发布时间:2015-11-25 15:11:15来源:荆楚网

  在七份时间跨度长达五年的保证书中,署名黄涛的保证人向刘英(化名)作出多种承诺,“非常爱你,不再欺骗你,把你的话当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后办理离婚”。保证书上除按有指印外,还加盖有“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11月25日《山东商报》)

  “见过挪用公款养情妇的贪官,也见过用各式各样保证书忽悠小三的腐官,就是没见过私用法庭公章向情人写保证书的法官。”王涛身为山东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法官,在长达八年的时间里,利用写百万欠条、写离婚保证书并私盖法庭公章等种种劣等手段包养情妇,其行骗方式堪称荒唐滑稽至极。然而,细细分析“离婚保证书上盖公章”的做法,又岂止滑稽呢!

  “一枚法庭公章”体积虽小,可它是法律赋予人民法庭的权力象征,不是王涛向情妇行骗的工具。他滥用偷用公章,与丰县人民法院无关,相信他也会因此付出违纪代价。但是,王涛身为法官,没有一名法官该有的“正义禀然”,有的只是“行为不检,凌驾于纪律之上,违背法官誓词等种种丑恶行径”。拿法庭公章向情妇许诺,他究竟是想保证什么?

  法庭的公章,只能是为人民担保,并不可能成为他包养情妇的称心丸。如果说“他认为离婚保证书,显然不能衬托他身为法官,在情妇面前的优越感,盖上法庭公章能让他的离婚保证书多些时效。”那么他错了,他的情妇刘英错了。一份盖有法庭公章的滑稽保证书,不管有多少份,能换来的不过是他与情妇之间的安全感。这种畸形的安全感或感情,想必也只有包养情妇的贪官与情妇之间才能产生。

  当然,无论王涛或刘英拿何种理由来替自己说话,也不能洗白他们之间这种无耻的交易。这种交易,就算是盖上法庭公章,维持八年后换来还不是树倒猢狲散的相互诋毁。不过,他们的这起深刻案例,事实上也是在给正在沉浸包养情妇的官员,敲响了警钟。不走正道不干正事,到终究避不开自食其果下场。

  法官在“离婚保证书上盖公章”,另一方面也再次警醒着各级单位,必须重视对公章正确使用的管理,依法完善并做好公章专人负责,专人盖章的原则,禁止公章成为私人敛财、桃色交易的工具。所以,对类似王涛这样知法犯法滥用公章的人员,必须严惩不贷以儆效尤,方能杜绝公章滥用现象继续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占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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