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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予:监督执纪“连坐”让责任不在“弃守”
发布时间:2015-12-02 17:26:14来源:荆楚网

  今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已展开一个月左右时间。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一个月来,已有9家被巡视单位查处80多人,他们或因涉嫌严重违纪,或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或因违反中央巡视工作纪律。另有多名纪委书记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或“未(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被“连坐”。(12月2日中新网)

  有道是“制度像弹簧,你弱它就强”。因为就制度而言,它的执行监督就是一种力量,但执行监督的过程更需要有刚性,有铁面无私,有铁面执纪的力量,才能最终堵住因为监督不力,而造成的领导干部违规违纪。据报道称,在中央第三轮巡视展开一个月左右时间里,已有9家被巡视单位查处80多人,另有多名纪委书记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或“未(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被“连坐”。笔者以为,对纪委书记实行“连坐”,无疑是对监督过程中出现的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现象矫正,更是让监督执纪责任不在“弃守”。

  毋庸置疑,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作为纪检干部首先应该明确自身的职责,这种职责不仅是党章赋予的责任,也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确保政治肌体纯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必由之路。的确,纪检本身就是得罪人的事情,但如果纪检干部怕得罪人,总想着明哲保身,甚至和光同尘,利益均沾,那结果只能监督的制度执行不力,则监督失灵;监督失灵,则问题频出,也就是失职、渎职,势必就会辜负党、得罪人民。

  反观近年来各种案例,其实,无论是报道中的北京邮电大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查处,还是曝光的前些年的干部选用情况,诸如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的此起彼伏,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在问题发生的过程中,监督惩罚机制没有起效,或者避重就轻、隔靴搔痒。亦或是认为,“小节”、“小事”无关紧要,不必斤斤计较,更没必要大动干戈。未曾想“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节”失守便是“大节”不保的缺口,而对各级党委、纪委来说,疏于监管则是“小错”酿成“大祸”的“帮凶”。才让好的制度被架空,让潜规则得以通行。

  话又说回来,一段时间以来,在部分纪检部门与个别纪检干部身上存在着某种畏难情绪,或是责任“弃守”与纪检体制和多种原因不无关系。因为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也时刻经受着各种压力和诱惑的考验。什么只认同级党委,也乃至忙东忙西,丢掉了监督的主业;什么缺乏清醒认识,没有把管党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主责;什么在一口锅里吃饭、一座楼里办公,抹不开面子,对监督畏首畏尾;什么不敢担当、不敢监督,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想干、不作为等等如是,从客观上说,也就虚化了监督、放纵了腐败。

  一言以蔽之。抛开监督执纪“连坐”让责任不在“弃守”不说,其实,纪检干部干部也好,各级领导干部也罢,都应该对制度心存敬畏之心,有些刚性的规则意识,必须求真务实,践行“三严三实”,做到严、细、深、实。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相信有了敢抓、敢管,敢监督,很多腐败问题就会得到有效遏制。

  稿源:荆楚网

  作者: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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