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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谊军:担当监督责任要敢“红脸”和“流汗”
发布时间:2015-12-02 17:28:05来源:荆楚网

  今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已展开一个月左右时间。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一个月来,已有9家被巡视单位查处80多人,他们或因涉嫌严重违纪,或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或因违反中央巡视工作纪律。另有多名纪委书记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或“未(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被“连坐”。(12月2日中新网)

  巡视利剑之下,纪律和规矩权威得到进一步维护。在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开展中,部分党员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反中央巡视工作纪律等受到严厉查处。这是当前从严治党、铁腕执纪的必然。在这些案例中,有多名纪委书记在“监督责任”上出了问题,受到了相应的处分,这也给各级纪委(纪检组)敲了警钟,作了必要的提醒和警示。笔者认为,担当监督责任要敢“红脸”和“流汗”。

  敢“红脸”和“流汗”,这是保障执纪不徇私情的前提。部门单位出问题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是对岗位责任的强化,也是对责任担当的必然。既然有监督责任这样的“天职”,就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在执行中决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忠诚地维护党纪之权威,使纪律和规矩得到有效的践行。在执纪监督问责上首先敢“红脸”,对问题敢指出、敢批评,敢纠正,不徇私情和不讲“面子”,要一视同仁,决不搞两个标准,使监督对象常“流汗”,这样才能保障执纪的一把尺子量到底,量出纪律和规矩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否则,在监督上讲情面,讲关系、做“老好人”,纪律和规矩必然立不起来,硬朗不起来,这也造成监督者的自身不作为,应当承担岗位失职之责。

  敢“红脸”和“流汗”,才能严防灯下黑问题出现。监督责任不敢挺在前,对发现问题“藏着”与“捂着”,这曾经是部分单位的“通病”。“你”不说,“我”不说,并不等于没有问题。事实上,部分通报的案例说明,表面上看起来没有问题,查起来问题层出不穷,越挖问题越多的单位,这些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都没有落实到位,是偏听政绩和“护短”心理、行为导致了小毛病演变为“顽疾”,甚至是演变为“灯下黑”。只有坚持敢于“红脸”,经常敢于批评和指出问题,使咬耳朵、红脸、“流汗”成为常态,打开天窗说明白话,才能促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到位,才能严防灯下黑问题严重化,才能使一个单位部门单位“亮堂堂”。

  敢“红脸”和“流汗”,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厚爱。监督得越是严格,越是对党员干部的厚爱。抓早抓小问题上敢“红脸”和促使“流汗”,先做亡羊补牢之功,总比“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来得好。本着公心、公正和正派之言的“红脸”,是为了促进工作,鞭策进步,是让“流汗”驱走头脑的昏沉和“小疾”。相反,纵容违反党纪行为,以“人之常情”等作为放其一马破纪的借口,这不是对党员干部的“爱”,那是对他的“害”。破法必先破纪,在党纪条规执行上松一松,就会害了那些迈出违纪第一步的党员干部,就会使其在修身、律己、用权等方面出现懈怠,就有可能使其接近违法犯罪的深渊。

  担当监督责任要敢“红脸”和“流汗”,责任扛在肩、抓到实处是对各级纪委的考验。舍不得“红脸”,额头上冒不出汗,抓早抓小上措施不到位,中央第三轮巡视中追究案例当事人责任而被“连坐”的纪委书记给了一份不合格试卷,我们诚应汲取教训,努力在监督责任担当上重视措施落实,强化责任落地生根,以积极作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为正党威、正风气、正形象做出努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谊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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