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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鑫:校园安全不能止于“马后炮”
发布时间:2015-12-09 15:31:34来源:荆楚网

  本报11月18日曾报道《神秘毒气笼校园孩子莫名流鼻血》,引发市民的广泛关注。12月5日,被报道的逸景第一小学全体师生们离开学校,外出秋游,这也许可以让他们暂时逃离神秘毒气笼罩的校园。家长们却远没有因此放下揪着的心:几个每个班都有过半数的孩子突发流鼻血,尽管印花厂陆续搬迁,但对毒源检测仍没有最后确定。(12月7日《羊城晚报》)

  事情发生后,当地环保部门已对学校周边8家作坊发出《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街道办也督促印花厂尽快搬迁。环保部门和街道办的积极介入,对于彻查事故发生的原因,避免“有毒企业”进一步伤害师生的身心当然是立竿见影的,但是这种“事后重视”的处理并不能从源头上解决校园安全问题。说到底这种“无头式”的安全诱导只是在出事后用一种“警惕问责”来营造虚拟的校园安全,其功效并不具备长期效应。

  首先,校园安全机制要从源头补漏。对历次校园安全事故的处理现在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模式:事前校园安全无人关注,事件发生后高度重视,事件处理完之后加强监督,将“事后处理”放在了最后一个环节,这是明显的本末倒置。如果从一开始就将工作重心放在事前的安全设计上,就能做到防患于未燃,大大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次,对于破坏环保和危及校园安全的行为,必须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针地校园安全问题,国务院早就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指导监督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及师生安全;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限期搬迁。但是任何好的法律如果不被人遵从,甚至不被人遵从后还是无动于衷,法律和法规也会为此蒙羞。

  最后,校园安全应建立常态化的安全责任机制。在校园安全问题上,政府的力量沁入应该是有始有终的,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当中。环保部门不是发完环保许可证后就可以躺着睡大觉,街道办也不是引进了企业后就可以对它的安全生产一直不顾不问。而是要各方落实责任到位,时刻绷紧安全弦,将监管前移,形成风险排查的常态化机制,从而让校园安全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因此,对于校园安全隐患,若总是止于“事后才重视”的治理模式,隐忧难免升级为明患,悲剧也会自动轮回。只有从源头上扫描校园安全的每一个“盲区”,将现行法规执行到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责任机制,才能驱走影响校园安全的毒空气,还孩子们一片梦想的天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瑞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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