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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宁:莫让买房还债绑架了“道德底线”
发布时间:2015-12-10 09:02:31来源:荆楚网

  “无业、文盲、三进宫”,看到吴成明的一刹那,似乎难以将他与这三个词联系起来。51岁的吴成明一身白衬衫加黑夹克,看上去文质彬彬,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更是增添了几分儒雅。但就是这位“文质彬彬”的吴先生为了替儿子还债,游走在高铁上顺手牵羊。他还想多干几笔,为儿子买套房!(12月6日中国青年网)

  来回穿梭于高铁上,衣着体面、相貌堂堂,谁也想不到会做出偷鸡摸狗的事情,被警察抓住后偷盗的原因更是令人咋舌:居然声称是为儿子还债、买房子。儿子欠了一屁股债,50多岁的父亲做小偷还债,听起来令人唏嘘。儿子不争气欠债父亲还,父亲又反做窃贼害人害己,这真的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吗?为何偷盗现象屡禁不止呢?

  首先,民众占小便宜加上金钱主义心理在作怪。一小部分游手好闲或者生活窘迫的民众在无法维持生计的时候,发现偷盗投入成本低又可在短时间获得较大利益,于是为了暴利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一次得手的“甜头”驱使他们身陷偷盗的泥潭不能自拔。再加之当下管辖混乱的废品收购系统为他们销赃提供了便捷的途径。“衣冠禽兽”穿梭于高铁,让人误以为是商务人士,对其便不再防备,毕竟谁也想不到他就是幕后黑手,这样顺手牵羊获取赃物就变得轻松自如,令人防不胜防。

  其次,偷盗者对其偷盗后果严重性认识不足。偷盗铁路设施不仅给受害人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严重打乱了铁路的正常乘车秩序,危及了民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此外,行窃者也免不了牢狱之灾。刑法规定,涉案金额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认识不到厉害关系,不知法懂法,只能葬送了自己。

  面对频频上演的偷盗事件,该如何制止呢?首先,政府及铁路部门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在铁路沿线张贴严禁盗窃标语,让民众认识到偷盗行为会付出惨痛代价,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其次,铁路警方应严厉排查打击火车站扒窃的不法分子,并配合地方警察抓捕犯罪嫌疑人;最后,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热线,严厉打击偷盗行为。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为儿子“还债、买房”不能成为偷窃的理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偷盗行为可耻,害人又害己,在这里奉劝偷窃者们金盆洗手,莫让买房还债绑架了“道德底线”,脚踏实地的努力才是正解。

  稿源:荆楚网

  作者: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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