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忱宇:“天价”频现实乃商家失德之产物
发布时间:2016-02-26 09:08:46来源:荆楚网

  “青岛大虾”和“哈尔滨天价鱼”等“天价”消费余波未平,武汉又曝出128元的“天价”姜丝可乐。记者调查发现,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湖北省物价部门派驻调查组进行调查,酒店方面主动停售了“天价”姜丝可乐。虽是“明码”,却标了“天价”,这种行为到底该不该吃罚单?(2月25日荆楚网)

  从2015年的天价虾到前不久的天价鱼,再到今天的天价可乐,天价二字的频繁出现从另一方面反应了消费者在酒店用餐时权益受到侵害的频率之高。很多网友都将事件罪过归咎于政府部门,认为政府部门有监管不力,政策存在漏洞所致。可笔者认为,政策虽然看似有些不完善,但商家失德才是多次天价事件频出的根本之所在。

  政策的制定是以当时社会中存在的问题或者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为依据的。可以说自其施行之日起就是一个死物,而人的思维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商家围绕政策找出一些漏洞虽说不会太简单但也决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缺少了政策的支持,相关部门的监管乏力也自然是情有可原的事情。

  而对于商家来说,经营一家酒店,其运营成本不仅仅只是商品的进价,还要考虑到其酒店的租金,以及员工工资待遇和各种水、电、煤等杂费。再加上商人本身惟利是图的本质,为了利益的最大化,通过销售天价商品、以次充好和钻法律空子等失德手段谋利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的。

  当然,虽说新政策的出台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政府相关部门也要高度重视,尽快拿出一条更加全面,更加细致的法律法规。从而即提高对商家的约束力,也保证政府部门能够对企业顺利监管。作为群众,尤其是受害者,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要做的不是发微博,而是应当寻找正规的维权之路。因为,每一次天价事件的出现,相关部门都能及时出现,对涉事酒店进行调查,所以,受害者更要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从而能够将不良商家绳之于法。

  市场的秩序需要的是政府、商家和群众相互配合,共同维护。政府负责监管,群众负责监督,商家更是作为市场主体,要明白细水长流这个道理,莫要老是看到眼前的利益,既要合理合法也要遵守道德规范。做生意确实要是为了图利,不过,使用失德手段谋利绝非真正的经商之道。

  稿源:荆楚网

  作者: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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