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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泉:电动车成交通"无法管"宜疏不宜堵
发布时间:2016-03-16 08:46:54来源:荆楚网

  “电动自行车大量违法已成为城市交通秩序混乱和拥堵的主要症结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徐加爱日前表示。(中国青年报3月15日)

  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在全国两会上提出了电动车成为交通“无法管”,让国人听了振聋发聩,此事非整治不可。但是,作为一个全国几乎最多的交通工具,对于电动车的管理宜疏不宜堵。

  正像新闻中所讲的“据统计,浙江省2015年电动自行车被盗151295辆”,而根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电动车辆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2015)》显示,2010年电动车辆消费规模为350亿元左右,2011年电动车辆消费规模为400亿元左右,2012年电动车辆消费规模为450亿元左右,2013年电动车辆消费规模为484亿元左右,2014年电动车辆消费量为528亿元左右。无论从丢失量,还是市场占有率来看,电动车的数量都相当的大,是非常符合基层民众的需求。

  从国家发展规划看,电动车符合国家定的节能环保趋势,大大方便了短途交通,最主要是通过对能源和环境的节省和保护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电动车作为绿色朝阳产业,在中国发展已有十年之久。在电动自行车方面,2010年底,中国电动自行车已经达到1.2亿辆,而且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从能耗角度看,电动自行车只有摩托车的八分之一、小轿车的十二分之一。从占有空间看,一辆电动自行车占有的空间只有一般私家车的二十分之一。也就是说,从发展趋势上和民众需求上看,电动自行车行业市场前景依然看好。

  正像目前社会需求,电动车之所以能为广大民众认可,成为很多城镇和乡村的主要交通工具,和轿车、摩托车相比,主要原因还是电动车性价比合理、容易存放、使用方便等优势,让民众喜闻乐见。正是电动车的这些优点,才有了浙江一年丢15万多辆,民众才不是那么心疼。

  对于像电动车这样大的市场规模,目前已经成为普通家庭的主要交通工具,和自行车差别不大。而目前各地的公路交通设施已经非常方便到位,电动车生产行业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是《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制定于1999年的标准,明确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20KM/H作为否决项目,显然已经十分落后。对于此项标准,监管部门应该尽快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社会需要制定新的标准,适当增加电动车的最大时速等否定项目。

  总之,电动车的发展符合国家的发展需求,对于关于电动车的一些基本要求、属性和规则,急需进行疏导,以保证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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