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数据统计,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网民被泄露的个人信息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其中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过,包括网民的姓名、学历、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等;63.4%的网民个人网上活动信息被泄露过,包括通话记录、网购记录、网站浏览痕迹、IP地址、软件使用痕迹及地理位置等。在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上,82.3%的网民亲身感受到了个人信息泄露给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4月27日《人民日报》)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国家质检总局、中央综治办、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规定,自今年3月开始,居民寄快递需要实名投寄,快递实名制能够确保国家、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安全性,但同样也出现了一桩桩血淋淋的案件及个人信息安全严重泄露的现状,令不少人对快递实名制下个人信息的安全表示出担心。
面对这种境况,部分法学界专家学者给出了各种防个人信息泄漏建议,如“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从法律、意识等方面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运用技术手段管控公民个人信息、“如果快递员手持的设备通过芯片与第三方的信息终端对接,同时让第三方再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库对接,就可以保证寄件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等等,看上去很完美,但都因为现实推进需要一个漫长过程而很难变现,更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公民个人信息的泄漏问题。
事实上,在互联网时代要想有效保护好个人信息的泄漏,必须向国外学习有效的监管经验,国家层面需尽快填充好此方面的法律空白,加大对个人信息泄漏案件的惩治力度。同时,更需要政府各部门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监管、执法理念和打击力度。
除此之外,笔者认为防个人信息泄漏还需要来点儿逆向思维,不能仅停留在政府和执法部门层面,而应该发动全社会共同来预防,从那些通过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赢利者的末梢着手。比如,将各种推销电话定性为骚扰或侵权,任何社会个体接到此类电话均可以第一时间向公安报警,执法部门可以采取倒查制度追责,顺藤摸瓜追查出信息泄漏源头,而不能让维权难停留在公民个体层面。
说到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不仅需要国家层面法律的完善,执法部门的不断升级的严惩手段,还需要为公民打通维权、举报方便之门,更要断了那些靠买卖个人信息赢利者的念头。毕竟,没有利益交换就没有市场形成,没有市场又哪来的买卖双方?如此,公民亦无须担忧个人信息泄漏所带来的各种困扰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谢晓刚
(作者: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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