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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薪:对环保违法者,应当依法捉拿

发布时间:2016-08-15 11:22:43来源:SRC-13

  8月12日,省委书记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进一步研究实施和强调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要终身追责。荆州楚云防水材料厂在未取得排污证的情况下,违规排放大气污染物,该厂实际经营人沈中贵被行政拘留(8月14日《湖北日报》)。

  荆州楚云防水材料厂的设备简单,污染严重,属国家淘汰的落后产能,却能够生存下去,实在发人深省。可能有人看中了其中的经济利益,哪怕污染环境,只要眼前有效益,管它污染不污染!这是一种典型的急功近利、破坏环境的行为。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环境是公共的,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由于此前执法不严,经常是企业污染了环境没有让他埋单或只是“表示表示”,致使有的企业抱着侥幸心理,往往只污染不治理,或是边污染边治理、先污染后治理,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吃的是祖宗饭,造的是子孙孽。胆敢肆意污染环境,废水废物废气乱排乱放,将给我们的子子孙孙留下满目疮痍,难见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难以呼吸清新的空气,出门必须戴口罩,饮水要去买矿泉水,那将成为历史的罪人。要想修复被破坏了的生态,将是十分困难的。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我们搞经济建设的基本途径。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发展生产力。现在,我们已经到从求生存变成了求生态,从盼温饱变成了盼环保。保护生态不能只靠国家埋单,应当坚持谁污染谁埋单。其实,就算你埋了单,交上了天文数字的罚款,要想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那就不是一日之功了,那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是谁也赔不起的。我们应当树立强烈的生态责任意识,以保护自然环境作为基本方针,对环境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谁污染谁埋单,谁污染依法捉拿谁,是天经地义的!这是对子孙后代和大好河山负责。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民生,关系到人民福祉、民族未来。我们必须要把保护环境提到一个十分重要的高度来认识,坚决贯彻落实《环保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搞经济建设。必须一言九鼎,言出法随,决不含糊,决不手软!对环保违法者,应当依法捉拿,以儆效尤。

  稿源:荆楚网

  作者: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