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里约奥运会走红的运动员不少,而最火的当属洪荒少女傅园慧。她不仅成为奥运代表团访港澳三个非奥运冠军之一,各种活动都少不了她的身影,更是参加了真人秀节目的录制。有些商家甚至开出了千万级的代言费,面对种种诱惑,傅园慧淡定地说出了一句“我也不缺钱”。(9月23日中国网)
凭借在里约奥运会上说了“洪荒之力”“手太短”的傅园慧成了网红,也成了生活中的红人,甚至比很多奥运冠军还红,纷至沓来的广告和商业代言就是例证。然而,面对商家开出的千万级的代言费,傅园慧却拒绝了。不管别人如何看待傅园慧这一举动,至少笔者是非常赞同的。洪荒少女拒千万级商业代言,无疑让有些人汗颜。
在娱乐圈,如果谁演了某部电视剧走红,成了明星名人;在体育圈,如果谁获得了世界冠军尤其是奥运冠军,那么,广告商自然会找上门来。然而,有的明星名人见广告就接,见钱眼开,来者不拒,多多益善。殊不知,演员是演戏的,应该把精力放在演技的提高上;运动员是参加比赛的,应该把精力放在提高运动成绩上。那些一出名就不断接广告的明星名人,简直是舍本求末、本末倒置,很容易昙花一现。洪荒少女拒千万级商业代言,显然让这些人无地自容。
傅园慧说:“参加活动或者商业代言一定不能影响到我的训练,而让我自己选择的话,一定得是我喜欢的,而且一定要让队里知道和批准。”现实中,有些明星名人搞商业代言随心所欲。里约奥运会前爆出的去年晋升国民老公的宁泽涛,私接广告并在被质疑后顶撞领导,或将无缘里约奥运会。但随着宁泽涛参加里约奥运会,这条消息至今不知是否属实。但这件事情对宁泽涛无疑产生了很大影响,值得宁泽涛吸取深刻教训。洪荒少女拒千万级商业代言,而且说接广告一定要让队里知道和批准,这让那些擅自接广告的明星名人形象扫地。
更有甚者,有的明星名人接的广告被认定为问题广告,最终受到了处罚。新《广告法》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只要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将负有连带责任,工商部门可依据新《广告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未满10岁的小童星不得做代言。而在新《广告法》实施之前,很多明星名人都代言了问题广告,2015年3月10日人民网在《盘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10案例》中,台湾艺人小S(徐熙娣),著名演员侯耀华、王宝强、邓婕、范伟、王刚、张铁林等,均名列其中。这些名人肯定不是故意代言问题广告,但其代言的广告客观上对消费者造成了影响和伤害,当然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洪荒少女拒千万级商业代言,不知这些代言问题广告的明星们知道后是啥感想?
明星名人不是不能代言商业广告,但代言商业广告一定要讲规矩、讲良心、讲道德、守法律。像洪荒少女这种拒绝千万级商业代言的人,无论在娱乐圈还是体育圈,特别是在物欲横流的当下,是非常罕见的,值得敬佩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毛开云
(作者: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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