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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看云起:别让体罚成为学生永远的噩梦

发布时间:2016-10-01 16:38:58来源:SRC-13

  9月22日下午,灵山县伯劳镇山塘小学发生一起教师体罚致学生受伤事件。该县教育部门通报称,当日下午,山塘小学四年级学生陈某某在上课期间离开座位,大声喧哗扰乱课堂秩序,涉事教师杨某某上前制止,并有踢打行为。(9月30日 新华网)

  “爱是教育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一个合格的老师,首先要有博爱的胸怀,宽容学生的不足、尽力去爱每一个学生。然而,只因学生上课时“离开座位”、“大声喧哗”,杨某某对小学生陈某某进行踢打,酿成学生致残、自己被刑拘、校长被调查的恶果。令人思之,岂不扼腕痛惜?

  “亲其师,信其道”。不幸的是,类似的体罚现象却存在已久。据媒体报道,有强迫学生下跪的、有拿木棍殴打学生的、有揪头撞墙的,有打断两根扫把的。罚站、罚作业、赶出教室,恐怕更是有些孩子的“家常便饭”。据调查表明,69.8%的人曾在小学受到过老师的体罚,在初中受到体罚的比例则为31%。

  《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要求:“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然而,频发的体罚事件表明:相关法律未起到震慑作用、并没有为学生撑起“保护伞”。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决不能让体罚成为孩子永远的噩梦。一是严问责,对情节严重者要依法惩处,轻则通报曝光、重则淘汰出局,直至用法律“伺候”;二是严防范,抓实师德建设,落实治理责任,鼓励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管理,不能等出了大问题再来忙追责;三是严制度,不妨给“体罚”做个明确界定,为教师的履职划出“红线”。

  事实表明:体罚学生是对教育精神的背离。即使是出于“为学生好”的良苦用心,愿望和结果也必然“南辕北辙”。因而,广大教师也要“以生为本”、“以爱为魂”,时常自省、严格自律,既管住口、又管住手,让校园成为孩子学习知识、放飞心灵的乐园。

  稿源:荆楚网

  作者:闲看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