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像含苞待放的花朵,娇嫩又脆弱。而在最贫穷的地区,与兄弟相比,女童面临着更大的风险,比如虐待、被性侵、营养不良和疾病,并且受教育和就业的机会也较少。今天,国际女童日,让女孩也一样有公平的机会。关爱每一个女童,更关爱每个儿童。(10月11日《人民日报》)
2016年10月11日是第五个国际女童日,它再次让女童这一群体出现在群众视野。女童问题一直都是世界范围内亟待解决的问题,从国际救助组织建立联合,到国家政策出台,再到媒体呼吁发声,三方都迫切希望女童问题得到广泛的关注与解决。
然而,现实却不容乐观,据一则数据显示:“每年,全世界有6500万女童辍学,1.5亿女童遭受性暴力,1400万18岁以下女童被迫结婚。”这是一个可怕的数据,腥红的数字不带一丝人情,而这可能仅仅是可被统计的冰山一角。孩子是天使,生来就会给人间带来快乐。她们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待遇,我们应该保护她们。
就当下现实而言,除了由于战争、落后而导致的贫穷与饥饿问题,女童的权益有三个方面受到最严重的侵犯,亟待需要保护:婚姻、受教育权和健康问题。
首先,女童的婚姻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女童的婚姻权利受到了极大的侵犯,直接体现为“早婚” 。据国际非政府组织救助儿童会(Save the Children)发布的报告称,全球每7秒钟就有一个年龄不足15岁的女童出嫁。女童,是孩子,从生理到心机都是属于发育还不够完全的群体。在理应享受教育、家庭幸福的年龄,却选择(自愿或被迫)结成另一个家庭。这种“早婚”的选择不仅剥夺了女童受教育的权利,还会影响女童的健康。同时,“不成熟”也会使其难以担当起一个家庭的责任。更重要的是,例如在我国,不满法定结婚年龄无法领取结婚证,女童的孩子便无法拥有户口,就会不到法律和政策的保护。这无疑对孩子的成长增添了巨大的风险,从而女童到女童的孩子,造成一个恶性的循环伤害。
其次,女童的受教育权需要的到保护。陶行知先生曾对女子教育做出过这样的评论:“中国的普及教育问题,大半是女童教育问题,如果不能解决女子教育问题,无论什方法,都是枉费心血。”我国把教育作为立国之本,同时也把受教育权写进了我国宪法。我国的女童普及教育相对于其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可能做的相对好一些,可是,在许多农村地区,女童的普及教育任然存在的诸多阻碍。例如,受传统观念影响,使男女地位存在不平等,女童可能会因为收到强迫而提前结束教育,出去打工,以便为了扶持家庭,减少开支。值得可喜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中国,国家的重视让男女不平等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这种改善也是对女童受教育权的一次有利的保护。
最后,女童的健康需要的到保护。目前而言,对女童健康造成最大威胁的是性侵犯。它对女童的生理和心理都造成巨大的打击。在我国,性侵女童案件几乎每天都有发生,“男老师”“校长”“熟人”成了魔鬼化得标签。如何有效扼制这一现象的频发?第一点,改变传统保守的性观念,避免传统道德观念审判对女童造成二次伤害。第二,完善法律制度,切实保护女童合法权益,严厉惩罚涉案歹徒。第三,做好性教育的传播与引导,提高女童的性别一起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女童抵御性侵犯的能力。
女童属于弱势群体,她们需要整个社会的保护。
泰戈尔曾为孩子写过这样的诗:“我愿我能在我孩子的自己的世界的中心,占一角清净地。我知道有星星同他说话,天空也在他面前垂下,用它傻傻的云朵和彩虹来娱悦他。”孩子的世界是没有杂质的,她们是人间不容侵犯的一方净土。女童是天使,孩子是天使,我们要用我们的力量去保护她们。
稿源:荆楚网
作者:巩汉语
(作者: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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