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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尧:杜绝“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法外处罚

发布时间:2016-11-03 11:15:15来源:SRC-13

  11月1日晚上,深圳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严查远光灯”的行动,并在其微博官方账号@深圳交警进行直播。视频直播显示,深圳交警对数位在明亮的城市路面开远光灯的司机进行了处罚。其中,交警要求司机下车后坐上一个“绿椅子”,体验远光灯一分钟的处罚,引发热议。

  司机朋友吐槽个别车辆在夜间行驶时胡乱使用远光灯已不是一日两日了。迎面而来的,令人眼睛发黑的强光,很有可能是一起交通事故的起因,也有可能使一位无辜的生命就此在黑夜中消逝。远光灯不可谓不是“马路杀手”中的一个重要成员。大家对肆意使用远光灯的无德司机怨念已久,所以在深圳交警“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处罚时,不少网友纷纷点赞,深感快意。

  交警的处罚固然让不少深受远光灯困扰的司机解气,但经不起事后的冷静推敲,因为这样的处罚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撑,一个不依法办事的交警,如何能让人信服?

  早在十八大刚结束时,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刚刚接任总书记的习近平就强调: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在处罚乱开远光灯这个事件上,正确的处罚手段是罚款和扣分。深圳交警“自创式”的处罚,明显是“法外处罚”,是立不住脚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处罚看似合乎情理,且能让受罚人印象深刻,但这种行为终究只是“看似合乎情理”。处罚小偷盗窃,难不成警察要到小偷家里洗劫一番?处罚教师体罚学生,难不成要对教师进行一次感同身受的体罚?处罚市民违建偷建,难不成也要城管到违建物前搭起阁楼乘凉?

  对于体验远光灯的处罚,负责直播的交警称:“自己种的果自己食。”种什么花结什么果,要符合大自然的规律,一颗桃树上怎么也不能长出梨子来。直播交警“移花接木”的言论恰恰是一个桃子树上长出了梨子。乱开远光灯的司机种的“恶果”,品食出来的应该是罚款和扣分的味道,而不是刺眼的味道。

  处罚不合法,还可能使受罚人的健康受到伤害。人们为什么厌恶远光灯?是它令人短暂的致盲和造成的光污染。司机在车辆行驶中接触到的远光灯时间比较短暂,一般都在10秒以内。短短的10秒就能引起广大司机朋友的强烈吐槽,那么盯着看一分钟又该是什么感受?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处罚极易对视力产生危害甚至致盲。

  交警们夜晚“严查远光灯”的行动本是利民之举,但要当心莫把好事做成了丑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行走,杜绝“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自创式的“法外处罚”。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