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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卿:对输错液的追责不能仅限于护士

发布时间:2016-12-31 15:24:53来源:SRC-13

  12月29日,8岁女孩朵朵(化名)在华阴市医院治支气管肺炎,却被错输临床1岁男孩的点滴,幸好是同一种药仅剂量不同。家长担心有后遗症,院方表示输错的药不会对朵朵有副作用,但承认管理有漏洞,对出错护士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暂按下岗处理,并向家长道歉。(12月31日《华商报》)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对于医生与护士来说,最忌的就是看错病、抓错药乃至输错液,要避免此类医疗事故,首要一点就是要有医德,而更主要的则是必须有责任心,决不允许粗枝大叶,否则会给病患带来更大的痛苦与伤害。

  陕西华阴市医院属于一家正规的医疗机构,并非草台班子,因此在给病人治病时,都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尤其是给病人输液时,有严格的操作流程,任何疏忽大意都是禁忌的,没有半点回旋的余地。

  奇怪的是,护士在输错液之后,这家医院居然振振有词,以不会有副作用来回应患者及其亲属,即便是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了,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犹如隔靴搔痒,所谓通报批评乃至暂时下岗,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至于对护士长的处理,仅仅罚款100元了之,更是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

  难怪输错液的当事护士不以为然,态度依然非常恶劣,在打错药之后,对着患儿的母亲大喊大叫:“能打就打,不能打就滚!”,原因在于医院方面“护犊子”心切,关键时刻不是维护患者的利益,如此医风医德,不出事故才怪。

  护士不负责任,护士长自然难辞其咎,更暴露出医院方面的管理漏洞,因此,我们有必要呼吁,当地医疗主管部门不能袖手旁观,必须追究这家医院的领导责任,决不能让患者再提心吊胆看病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