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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永:“广场舞”立法,治标不治本

发布时间:2017-02-23 15:46:48来源:SRC-13

  近年来,多地出台相关法规和文件,从场地、时间、音量等方面为广场舞立规矩。一边是全民健身热潮,一边是因广场舞引发的矛盾冲突事件屡屡发生,街头巷尾的广场舞到底由谁管理,如何规范?下月起北京广场舞扰民或受治安处罚。(2月23日新华网)

  广场舞问题一直是城市人民关注的热点。一方是全面健身热潮,一方是居民生活权利,两方人马发生矛盾冲突事件屡见不鲜。为此,北京市将于下月开始实施新版《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居民在广场跳舞若被认定为扰民,或将受到治安处罚。该条例中涉及“广场舞”的规定颇为引人关注。条例明确规定“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宣扬迷信、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情节严重者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举表明了北京市治理广场舞扰民事件的态度和决心,深得群众拥护。

  立法是好,但是广场舞事件频频发生,背后的原因更值得我们思考。广场舞的参与人群主要是中老年人,女性居多;广场舞主要活动场所在各个小区活动广场。就这两点,直接反映出当前我国城市中老年文化娱乐活动种类单一,活动场所匮乏。这两个原因直接导致广场舞扰民事件频频发生。

  立法给了相关部门处理“广场舞扰民”时间的依据。但是城市中老年的文化生活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广场舞因为器材简单,简单易学,参与人数多,依旧是大部分中老年的最爱。立法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

  要解决“广场舞扰民”,最直接的办法有两种,第一、让更多的人选择别的娱乐项目;第二、将广场舞的场所远离小区。针对第一种办法,各地各级政府、相关单位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发起多形式的文化娱乐比赛,通过比赛宣传,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同时也能够有针对性的引导人们参与应该保护的民族文化种类,使更多的人参与到文化保护的行列。针对第二种办法,各个基层政府可以辖区内的场地资源,比如公园,学校操场,对辖区的活动团体进行整体协调规划,让各个团体充分利用公共场所进行活动。

  立法只是为了规范管理,真正要想减少消除“广场舞扰民”事件,只有加大公共文化娱乐活动的投入,为民众提供更丰富的娱乐活动形式和更加充足的活动场所,才能给社会提供一个更加和谐的全民健身环境。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大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