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这释放出一个鲜明的信号,那就是改革发展过程中要宽容“探索性失误”,为那些敢于改革、敢于创新的干部排除后顾之忧。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身在改革创新的大环境,面对全球经济的波涛,国内改革深水的波澜,以及瞬息万变的发展形势,要想拼出重围赢得发展良机唯改革创新不可得。而改革创新就要涉险滩,就要大刀阔斧,就有可能犯错,如何处理这些“过错”就成了横在各级领导和创新者头上的“利刃”。
正是看到了基层改革的难点、痛点、泪点,中央才提出了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要求。然而即使响鼓重敲,在一些地方在容错纠错机制的建立上却仍是浮在面上、飘在云端。或是容错氛围不浓,导致干部畏畏缩缩,不敢担当、作为;或是摆花架子,在机制建立的标准上含含糊糊,操作性不强;或是就容错而容错,忽视了通过容错激发干部“将功补过”的潜能。那么如何厚植“容错”的氛围,明晰“容错”标准,拓展“容错”效能,让“容错纠错”从意识形态走向实际操作,为改革创新者服下“定心丸”?我们还需有更多思考。
解放思想,推动形成“容错纠”的良好氛围。没有任何创新创业的过程会一帆风顺,我们选择开放带动创新驱动,既要能欢天喜地迎接成功,也要有从容不迫面对失败的准备。特别在当下我们还面临许多难啃的硬骨头。既是硬骨头,就必须用特殊的办法来解决,这就需要我们为改革创新者撑腰,让他们“轻装上阵”。实际上,一些沿海地区早就提出了“先干不评论、先试不议论、时间作结论”的三论工作法,这种方法的提出就是以“实绩”作为引领,破除思想上“一棒子打死”的封杀,打开“大胆地闯,大胆地试”的工作思路,在全社会凝聚起“宽容敢拼敢打、用心干事的过失者,惩戒主观故意、以权谋私的过错者”的共识。
明确标准,让容错不只在意识里,更在具体的操作上。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为敢担当者担当,为敢负责者负责”。然而理性认识如若不能上升到感性标准上,“容错纠错”就容易成为“一纸空谈”,甚至陷入远近亲疏的私心中。对此我们在探索完善“容错”机制上就当化抽象为具体,不仅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为指导为方向为路径,更要明确容错免责的具体条件,立起容错和追责的鲜明界限。此外,还要规定不能容错免责的有关情形,做到该免则免,不能免的坚决不能免。
拓展效能,在容错中激发干部活力,在纠错中体现事业进步。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只有不断从错误中汲取走向正确的力量,方能最终达到胜利的彼岸。然而当下有的将“容错纠错”作为以权谋私的“保命符”,借机搞纪律“松绑”,有的以此作为“兜底”,任由形成“错而不改”的任性心理,这些都与创新驱动发展背道而驰。对此,我们当运用好“容错纠错”的武器,一方面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趁早提醒,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严肃问责。另一方面,要在“跌倒再爬起”的过程中不断“改正错误”,总结经验,弥补损失,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偏差或失误能主动采取应对措施及时纠正。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肖璐
(作者:周磊)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