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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臣臣:包容“试错”是给“试对”机会

发布时间:2017-06-23 09:18:00来源:湖北日报网

  广州市纪委牵头制定了《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意见》,规定改革创新领域的四类失误,同时符合四个条件时,可以免责。“失误”若被免责,将不影响当事人日后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6月23日澎湃新闻)

  科学哲学家波普尔把科学发现归结为“从错误中学习”,即未来是未知的和不确定的,那么要找到通往未来的路径,就要允许多元尝试和不断试错,并以实践为标准来进行检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当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改革创新发展的未来有着多种可能性,哪一条路、哪一种方式才是最适合的,必然通过“试错”才能够寻得。但是,如果以“不成功变成仁”的态度对待“失误”,对于任何“失误”都不留余地的批评惩罚,必然寒了“流血英雄”的心。如果后继者引以为鉴,就会停止创新创业的脚步,抱着“求安稳”、“不惹事”的态度对待工作,那么改革创新将成为奢谈。

  改革创新原本就是一个“试错”的过程,那么在试的过程中就可能真的“错”了,对于一些可以容许的“失误”就当免责,消除创新者的后顾之忧,只有敢于“试错”才能给“试对”赢得机会。广州制定规定对于改革创新四类失误或可免责,不影响提拔、评优,即是为实干家撑腰鼓气。

  开展宽容失误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不因改革创新的一般性失误,影响对党员干部的客观评价、提拔使用;认定是否宽容失误的重要标准是尊重市情、尊重历史、尊重改革规律,严格区分违规违纪、我行我素、谋取私利;开展宽容失误工作的纪律要求是坚决防止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防止借改革创新之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当容则“容”,当治则“治”,让实干者不再束手束脚,让“偷奸耍滑”者警钟长鸣,严格划定清晰的可“容”界限,不能模棱两可,更不能混淆不清,即是给锐意进取者圈定“保护区”,也是给想入非非者划出“警戒线”。唯有“错”可容,“对”才可寻。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胡臣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