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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赛】潘荟敏:中国式过马路不能一“舞”了之

发布时间:2017-04-25 11:58:42来源:湖北日报网

  倡导文明过马路,我们经历了“哨子”、“绳子”、“票子”、“机子”的时代。最常见的“吹哨子”阻止,但结果是走自己的路,让哨子去响;哨子失灵,绳子“上岗”,为治理行人闯红灯的顽疾,乌鲁木齐等市曾采取“拉绳子”管理的方法:红灯拉绳子禁行,绿灯松绳子放行;绳子不是万能的,“票子”登场,不好好走路就罚款;前段时间重庆等地在人行道口设了道闸,“机子”手段治理马路乱象现在看似乎也无疾而终。

  交管部门为了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可谓是操碎了心。近日,北京火起了“等灯舞”,红灯一亮,志愿者就在两边跳舞,吸引行人观看,等大家看明白了,红灯就变成了绿灯。以往采取的各种措施整治行人乱穿马路,效果往往难以持久,这一次北京“等灯舞”的忽然亮相,一改严肃之风,用温情的舞蹈启发和教育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在形式上让人耳目一新。这一道马路边的风景线是对文明的再次把关,照亮的是马路文明之失和行人交通管理之困。

  不过纵观前车之失,“等灯舞”真能解决中国式过马路的弊病吗?笔者看来不见得。毕竟很多人横穿马路未必要走到路口,另外,如果处处安排舞蹈,人力是一个问题,更重要的是大量的人员投入会不会加重交通的拥堵?

  “中国式过马路”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而治理马路乱象不能简单的归责于行人素质、从众心理和交规教育,关键在于认识。“中国式过马路”不是有伤大雅的癣疥小恙,而是危及性命的膏肓痼疾;不是失礼或失德行为,而是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不应该再以轻飘飘的“不文明陋习”为其开脱。

  综观世界各国,不少国家都是采用严厉的措施来处罚闯红灯者。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 新元(约人民币1000 元),以后再闯红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美国对乱穿马路者虽然罚款数额不大,但是处罚记录将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几年前,公众对“醉驾入刑”的执行效果存有疑虑,如今,伴随着酒驾醉驾情况的减少,及其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的下降,人们对“重典”信服了。闯红灯与醉驾,一样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只要坚持从严管理,提升认识,假以时日,相信所谓“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也会越来越少。

  当然,等灯舞的效果如何还需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但我们必须明白,等灯舞是一种创新的治标之举。在道路交通的各个环节中,人始终居于主导地位,要想根本上解决行人的种种陋习,还需要在市民心中跳起等灯舞,增强法治认识,树立起对规则的敬畏,否则将又是一次一厢情愿的表面化治理。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潘荟敏(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