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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赛】朱芸琳:监控公开化,孩子的隐私何处安放?

发布时间:2017-04-25 17:07:25来源:湖北日报网

  近日一款名为“水滴直播”的网络平台中出现全国多地学校的课堂直播画面,引起舆论热议。澎湃新闻采访发现,参与视频直播的学校涉及多个省份,从幼儿园至高中毕业班均在其中,直播场景多为教室,也有学生宿舍。家长对此态度不一,有人认为这能让他们“见证孩子的点滴”,也有家长担心出现安全隐患。(4月25日 澎湃新闻)

  校园课堂监控并不是近来出现的现象,但校园监控出现在直播平台上却是一件新鲜事,因此才会掀起比以往更高的舆论热潮。而在一片舆论声中,关于校园课堂直播这一方式是否侵犯了孩子的隐私、在校园中,孩子的隐私又该如何界定等严肃问题的讨论值得引起大家的关注和思考。

  综合《宪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文书,可了解到隐私权的定义:隐私权是为众多法律系统所支持的一种人身基本权利,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严格意义上说,教室并不算是私人场合,在课堂监控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学生的一举一动本常常在老师的现场看护中进行着,而课堂监控只不过是老师课堂监管的一种延伸,这本身不违法。使事件本身进一步发酵的是,课堂监控在没有经过学生本人以及学生家长的同意,就登上了直播平台,学生在课堂、甚至是宿舍里的表现渐渐地公开化,观看直播的人不在少数。尽管有的老师称公开直播时无心之失,但毫无疑问这就是触及了隐私。

  课堂监控也许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纪律的恶化,但同时也容易让在监控下的同学们学会“演戏”,每天只想着如何在监控下伪装自己、要堤防监控直播时自己的隐私会不会被泄露,在这样的情况下学习的孩子能全身心地投入吗?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播媒介也在不断地更新,直播以其易操作、互动更直接的特性被广泛运用到不同的领域中,此前就曾有高校的教授直播授课现场,获得大量好评,与课堂监控直播可谓是截然不同的待遇。

  在校园管理方面,学校愿意和积极采试新做法是值得鼓励的,但新做法是否合理、是否规范,能不能保有长期的执行力才是学校应该考量的,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和一定的提前实践就把新做法强加到校园里,不仅对学生显得不够尊重,也容易引发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信任危机。

  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一个地方,应该把提升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个人情操放在首要位置,再研究学校的管理模式和各类规章制度,在不触及学生隐私的前提下,施行更人性化、合理的条例规定。这样的学校不是更可爱、让人更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吗?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朱芸琳(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