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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坤:化解“医闹”矛盾还需惩防结合

发布时间:2017-05-03 09:00:24来源:湖北日报网

  近日,沈阳警方处置一起扰乱医院秩序事件,维护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原因是女子到医院看病,不慎被椅子上的针头扎伤,一枚针头引发医患纠纷,女子一时冲动,纠集人员在医院门前、挂号处等地滋事。(5月2日《华商晨报》)

  近年来,众多涉医违法事件存出不穷,其中,又以医闹最为典型,这也是各类医院深感棘手的事情。尽管各级政府制定了相关政策,开展了多方行动,但医闹现象却仍是“久治不愈”,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就医秩序,确实有必要进行一番彻底整治。从实践经验来看,对医闹行为如果仅限于严厉打击,或者求稳怕乱,恐怕很难药到病除。反之,治理医闹,刚柔并济、惩防结合,或许效果更佳。

  治理“医闹”,医院要做好解释疏通工作。有时候,医院面对危重病人,风险程度极高,但处于职能职责,又不可能拒之门外,结果就却是:虽然竭尽全力,总会事与愿违。这时,病人亲属要找医院讨个说法,或者寻求补偿,甚至聚集闹事,采取极端行为,阻碍了医院的正常医务秩序。针对医闹事件,医院首先不能回避矛盾,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把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给病人亲属讲清楚,并在心理上给予安慰。当然,对于少数难以达成共识的医闹事件,如果病人亲属的过激行为,确实影响了医院正常就诊秩序,则可以寻求司法调解。

  治理“医闹”,政府要广泛开展群众法治教育。应该说,每起涉医违法事件,其主事者往往都是心存侥幸,为了达到某种利益目的,而采取的一种“非常规”手段。总的来说,只有群众的法治观念普遍上升了,人们遵纪守法的意识更浓了,涉医违法事件才会逐渐消亡,这就对我们的法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通过法治开展教育,要让群众知晓,哪些行为属于围护合法权利,哪些行为属于无理取闹、或者与法治背道而驰,只有先给群众划清界线,他们才会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如果所有群众都“心里有数”了,他们在做出过激行为之前,就会先掂量掂量、三思而后行。

  治理“医闹”,执法部门要敢于亮剑。以前很多时候,我们处理医闹事件,都是抱着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心态,多以劝退、“手下留情”为主,使得矛盾化解柔性有余,而刚性不足,这从某种意义上也助长了“医闹”的不正之风。因此,我们制止“医闹”,必须在行为执法上敢于亮剑。一方面,要让违法者敬畏法治,对于那些负面影响较为恶劣的医闹事件,就要有底气、有信心,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去围护法治尊严。另一方面,要解决“法不治众”的问题,有人喜欢聚众闹事,就是因为持有“法不治众”的偏见,在解决这类涉医违法问题时,一定要“上岗上线”,进行果断处置,否则,不正之风会持续漫延。

  治理“医闹”,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际上,对一些严重影响公众秩序的涉医违法事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导向的作用十分必要。比如,对一些较为典型的涉医违法案例,可以通过组织公开评议会的方式,不仅要让专家讲法,让律师以案说法,还要让群众也身临其境、参与是非评判。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他们的监督下,针对涉医违法事件,更易营造“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氛围。针对不法行为者,从道德上感化、从情理上稳控、从法治上施压,他们终究会因为心存愧疚,感觉“孤立无援”而主动放弃。

  总之,对于“医闹”事件,惩罚不是目的,如何化解才是关键。只不过,在矛盾化解过程中,不可片面追求“文治”,也不可仅仅依赖于“武功”,而要惩防结合,多管齐下,共同发力,采用“刚柔并济、惩防结合”的方式化解矛盾,才是上上之策。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