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是世界新闻自由日,澎湃新闻转发了新华网的一则“旧闻”,说的是“新华社调查廉价‘救命药’断供背后:特殊商品不能完全靠市场”,观点很鲜明,不靠市场就得靠政府。之所以说是“旧闻”,是因为“廉价药”短供都几年了,但其背后,有草菅人命的黑手在,应当有人为此担责,不可任其就这么断下去,直到让我们读到死了人的新闻。
80高龄的刘希恭老人今年春天“很难过”,为寻找给儿子治病的一种短缺“救命药”——青霉胺,心急如焚地跑遍天津各大医院,然而却被告知已停产。此外,据称,3块钱一盒的牛黄解毒丸、1块钱一盒的红霉素软膏、2块钱100片的复方新诺明……曾一度为老百姓熟知的多种廉价药身影如今也愈加难寻。青光眼手术必用药丝裂霉素近日被曝在多地面临断货。
青霉胺曾经8块多一瓶,如今卖到98元仍“一药难寻”。作为肝豆状核变性疾病的重要治疗药物,对长期服用该药物的患者而言,堪称救命药。一盒仅售7.8元,治疗罕见的婴儿痉挛症的注射用促皮质素,在很多医院难觅踪影,而“黑市”上却卖到4000元。用于心脏病手术的必备药品硫酸鱼精蛋白,正常价格10元一支,已经被黄牛贩子炒到上万元一支,而去年大半年这种药物在全国多地出现短缺甚至断供。
廉价药,又被称作基本药物。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廉价药虽说价低,但是药效可不低,有些还是治病保命的唯一用药。因此,说它关乎国计民生并不为过。
一位笔者熟悉的医生说,目前医生和医院收入的很大一块来自卖药,通常药品价格越高,医生和医院的提成就越大。为了保证收入,医院不进降价药,医生不开便宜药。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按照新药申请管理。”于是,很多药厂把药片改成冲剂,增加一两种适应症,旧药就变成新药,而且在成本没有上升的情况下,可以大幅提升药价。
药厂呢,面对微利甚至赔钱的药品,有着自己的“经营策略”,它们把这种药的销售“承包”给了一家医药公司。于是,二者一个吹笛一个捏眼,配合默契,不怕赚不来钱。
对降价后“廉价药”迅速“消失”的问题,药监、物价部门是否有监管政策?不问不知道,一问才知道人家扯淡的很。药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药品的质量,药店、医院卖哪种药,他们无权干涉。而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类似的回答:如果药店、医院零售价超过最高限价,他们可以查处,但对“降价死”的药品没有相关监管政策。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委书记廖海金曾在2016年10月12日《光明日报》发文说,廉价药荒一再上演,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还是利益所致。从供给侧来看,一些廉价药招标价格过于低廉,导致药品企业利润微薄,甚至出现了“生产越多亏损越多”的现象,严重挫伤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一些药企放弃了新药研发,热衷于玩“变脸”,通过改变药物剂型、规格或包装将老药变新药,在规避降价政策的同时实现了价格翻倍,加剧了廉价药荒。而在需求侧,以药养医的畸形机制则大大挤压了廉价药的生存空间。
这位业内人士可谓一语中的。“廉价药”成为弃儿,是药厂、医药公司、医院、政府主管部门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的恶果。棍子打在一个人身上都不合适,大家都是共谋犯。但谁是始作俑者呢?
笔者注意到,有论者把板子打在了药品招标上。就连廖海金也认为,廉价药品的消失,也是药品招标的副作用之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药品招标中过分强调价格因素,每次招标都要将药价压低一次。很多国产基本药物在数次血拼之后,变成了“白菜价”“地板价”,而以超低价中标的品种要么“有价无市”,要么“中标即死”。廉价药的销声匿迹,不仅无形中推高了公众看病成本,而且由于一部分廉价药扮演着救命药的关键角色,也因此催生了黑市交易。一些人趁机发病人财,救命的廉价药反而成了要命的高价药。
如果是这样,药品招标可就真是助纣为虐了。再招标,也不能把利润招没了啊,这是常识。没了利润的招标,意义何在?其中有无猫腻,有无腐败,有无胡来,真的可以倒着查查了。我们应当明白,药品招标的经一定是好经,但是究竟是谁念歪了,这里的新闻,应该挖挖。
关于“廉价药”有价无市的断供丑闻,据百度查询,三四年前就有披露了。然而,就像是“九龙治水”治不住水一样,“廉价药”的断供不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愈演愈烈。有报道说“廉价药”每年消失十几种。这可真是个大问题。然而,非常遗憾的是,面对这个大问题,有关方面不知道是真睡了还是在装睡,就是没人接招,没人站出来说说咋办。
面对“廉价药”断供危局,业内人士支招说,政府监管这只“有形之手”一要对廉价药进行定点定量生产,充分运用税收、贷款等政策杠杆,让药企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使廉价药在市场上有足够的供应。二要面对廉价药的市场需求,政府需要适当放开定价管制,在激活药品生产商之间竞争的基础上进行定价限制,让药品生产商不再冷落那些廉价好药的同时,保证药品价格在群众的承受范围之内,或者在不放开定价的情况下对需求不确定的药品实行储备制度。三要规定医院必须有定量储备,否则就要给予惩罚。
那么,“政府监管”是指谁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还是属地管理的当地政府?这总不能是一个一头雾水的答案吧?其实最可气的也正是这一点,舆论监督几年了,还是依然无动于衷,听任“廉价药”断供越来越严重,用老百姓的话说,这也太刺毛了吧!也太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宗旨背道而驰了吧!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朱永杰
(作者:刘展)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