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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予:办公用房是否超标“有理不在声高”

发布时间:2017-05-18 08:56:47来源:湖北日报网

  “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国土局新大楼‘高大上’,洗手间、接待室多得吓人。”一名网友近日发微博称,国土局的每位领导均配有专用洗手间、接待室。“该局称工作需要,不违规,敢问这是多高贵?”(5月17日中国经济网)

  俗话说“吃饭吃米,说话说理。”依照网友北京时间“暴风眼”探访所述:余干县国土局新大楼“高大上”,洗手间、接待室多得吓人。五至七层除了公共的洗手间和接待室外,还配有12领导专用的洗手间及接待室。然党风室的负责人称,“就算单独设置在领导办公室门口,别的工作人员也可以进去,应该算是公共使用。”诚然,如果把两者话语相比对,或许“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假以把办公室负责人所说放在此:自己只有局长办公室的钥匙,其他领导办公室以及门口洗手间和接待室的钥匙都没有。那么,难免便有想拨开云雾的冲动。当然,办公用房是否超标,关键“有理不在声高”。

  其实,说到办公室超标、搞变通、“打擦边球”,一直以来可谓备受诟病,用“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将办公室“一分为二”,或作储藏室,或作接待室,或作“阅览室”等“挂羊头卖狗肉”伎俩等等如是。的确,如该县纪委回应称,“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超标”,大楼是在中央八项规定之前设计建设的,相关规定出来之后,该局把原来的套房办公室进行了拆分,洗手间和接待室独立出去,单独挂上了门牌。可以说,已经有效规避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缘何又会受到质疑?说白了,就算看似三个房间分开,实则有“换汤不换药”之嫌。

  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十八大以来,从“八项规定”到“四风建设”,中央屡次强调整顿“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2014年1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级机关正科级办公室面积不得超过18平米,副科级不应超过12平米;县(市、区、旗)党政正职办公室可在上列规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范围内配备不超过6平方米的卫生间。无疑,根据实地目测,该局领导办公室加上门口专门配置的卫生间及接待室,三处面积总共超过30平方米,是自我改革、自我“革命”不够彻底,还真不怪网友质疑。

  当然,再次把目光回到网友的质疑上,该办公房已经拆分过,而且单独挂上了门牌。试问,就真得无解?难道这已经是领导办公室最大限度的“让步”?

  答案显然是,否!不可以两人一个办公室吗?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部分地方、个别领导干部奢靡四风犹存,少数领导干部脑子里还存有“土围子主义”,虽然嘴上说服从,但是阳奉的背后却是阴违。而“以前也有人反映说办公楼超标的问题,局长也知道,但这个是正常的”根本成为不了说辞。至于已经单独挂牌,保证实际办公室面积不超标,不妨拿出一点诚意,把办公室、洗手间、接待室再次进行统一的调配。少一些“没钥匙,打不开”,多一些“欢迎指正、谢谢督查”。再者,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者以“零容忍”惩处。唯有敞开监督之门,才会少了办公用房的“变身”。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最后,对于办公用房是否超标希望能有一个“准信”。在厘清事件真相同时,也给所有监督部门以警醒:如何进一步明确对办公用房超标的监督检查;如何进一步明确失察之责由谁来承担;如何让所有领导干部能警钟长鸣,不抱有侥幸心理;如何加大对以身试法者依照相关规定严厉处理,让规章制度成为带电高压线。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鱼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