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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瑶:办公用房应当回归办公的初衷

发布时间:2017-06-08 15:16:52来源:湖北日报网

  最近各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显示,办公用房不合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近日,湖北省纪委发布“热点法规有问必答”,详解“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问题”,特别对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6月8日《湖北日报》)

  诸如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因为自媒体时代的全民监督效应,一旦发生,便会立刻“见光死”。而像办公用房超标这样的问题,如若不是超标严重并被人拍照放在网上,抑或亲眼所见,民众监督的双眼一般很难发现。办公用房多一平米或是少一平米,对民众而言似乎影响不大,但对整个官场风气和为民服务的作风而言,办公用房超标就是一条具有“毒性”的蛀虫。

  前有“八项规定”三令五申,后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明确规定,各级干部的办公用房标准显然都已制度化,只要严格比照相关规定执行便不会出现差错。这样的现状下,再在办公用房上动歪脑筋、用歪功夫,显然就有了另外一层“含义”:对个别干部而言,办公用房不仅仅是办公用房,更是自己的私人空间和身份的象征,况且很多领导干部的办公室并非人人都能进,这就为腐败埋下了隐患。

  办公用房多出几个平米,旁人看不出来,对实际工作也没有多大帮助,但恰恰就是这多出来的面积,却足以满足个别干部虚荣的内心。虽然级别上没有上升,但在办公用房上,自己却享受着高一级别的待遇。另一方面,个别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虽然面积未超标,但却装修过度,甚至还配备起了居家生活的物品,俨然是把办公室当成了自个的家了。这样的办公室,显然已经失去了办公的意味。在这样的地方侈谈“为人民服务”,多多少少有些尴尬。

  八项规定精神的初衷是让各项事物回归本质,外出考察就是深入基层调研,而不是借此机会去“到此一游”;开会就是安排部署工作,而不是为了显示个人权威。同样,办公用房就该是没有任何附加的办公场所,而不是个别领导满足虚荣或是滋生腐败的地方。当然,办公用房也无需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只要维持必要的办公条件,足够做好各项工作,这就够了。

  虽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都对办公用房超标有相应的处罚规定,但对领导干部而言,只要心中系着群众,让办公用房回归办公的初衷,就不可不必担忧党纪国法的“大棒”。心中只要有严守法纪的底线意识,有为民服务的群众意识,再小的办公室,都能做出大成绩。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