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河南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年,记者走访郑州、开封、许昌等地发现,多地农村青年曾遭遇“被投票”,一些农村青年不知谁是村主任,有的只知村主任叫啥名,不知长啥样。(7月26日半月谈)
移花接木简单而言,指把一种花木的枝条或嫩芽嫁接在另一种花木上,比喻暗中用手段更换人或事物来欺骗别人。或许记者所了解的,多地农村青年曾遭遇“被投票”,没有“移花接木”这么严重。但村“两委”换届工作是事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系统工程中的关键一环,在这场国家治理领域的历史革命进程中,务必时刻记法于心,遵法于行,让村“两委”换届工作能借助“法律之盾”、“民主之剑”圆满完成。又岂容选举“移花接木”?
只闻其人,不见其人,只知村主任叫啥名,不知长啥样,说起来都让人发笑。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显然,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农村“委托”成空文,户主代填、代投全家人选票成“惯例”,严重违反了《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阻碍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序健康运行,威胁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与此同时,也折射出一些地方法律意识薄弱,法治观念落后,监管力度不到位等诟病。
当然,无论是“代投”,还是一些农村出现村干部抱着选箱,走街串巷“拉选票”的情况,都是走捷径、搞变通的违法行为,理当予以制止。正所谓,选票表面看似是一张纸,实质是一种权利,更是一份责任。倘若选票被“移花接木”或是“李代桃僵”,无疑将严重损害村民的民主权利,破坏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让贿选者的伎俩得逞。那么,靠这种方式当上的村官,又真正能带领多少村民致富?又有多少心思会真正用在为民服务上?或许,绝大多数参选者心存捞“油水”也很难说,看来,村“两委”选举的“犹抱琵琶半遮面”还真是不容小觑,必须坚决打击。
话又说回来,回到现实语境中,近年来,随着一些地方农村外出人口增多,且外出人口以青壮年为主,但为了满足“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的规定,即使部分村民家庭成员常年外出,地方仍会照数派发选票,最后往往由家庭留守人员统一“代投”选票,也是不容回避的事实。加上一些人,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或是以许诺当选后将分发给选举人一定好处;或是违反规定分发村集体资产、用集体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或是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或是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等等如是。也才有了,30岁了,没见过选票啥样的尴尬。
一言以蔽之。村“两委”选举的成败,是实现一个地方乡风文明和民主管理的任务重要保障。有鉴于此,笔者以为,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得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得上级党委、政府做些引导性的工作,让选举中能充分发挥地方村民代表会议作用;得加强对村委会成员的届中审计、换届审计;得重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从源头上杜绝村干部可能贪腐问题。或许,少了利益与选举的链接,选举“被投票”也就会趋于正常。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鱼予
(作者:刘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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