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河南商丘警方侦查发现,有一个平均年龄约50岁、约30名中老年妇女组成的“讨债”团,平时这些人没有正式工作,依靠电话互通消息,帮人“撑场”,参与各种债务纠纷、工程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等等。2017年7月5日,这个“大妈团”的14名主要成员被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8月8日《法制日报》)
一群老人,其中还有不少人身患疾病,他们本属于令人同情的对象,但是为了一点讨债的好处,竟以体弱年迈作为武器,一次次走上讨债的最前沿,这不禁令人齿寒。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国家法律,构成了黑社会性质的集团犯罪。痛定思痛,我们需要反思让本来弱势的大妈们变成了令人望而生畏的黑社会集团的背后因素。
大妈们组成的讨债团之所以滋生的客观现实是这些老人大多生活窘迫,其中,有相当比例的老年人还患有疾病。中国有句老话:“人怕老来穷,麦怕胎里旱。”目前,虽然社会有各种保障制度的存在,但她们的生存状况仍不容乐观。
在越大越大的社会生存裂变中,她们处于底层的经济焦虑,以及由此产生的生存焦虑让她们在讨债团中看到了希望,她们需要有更多的收入来源,她们需要有更多的金钱来给自己养老和治病。这两点也恰恰是中国老人最看重的。有人以小利相诱,老年讨债团由此而生。
在这个社会,很多年轻人从心底看不起老年人,甚至歧视老年人,认为老人无用,老人的说法和想法没有意义。他们不愿、也不屑和老年人过多交流,即便是亲属也不例外。在这一过程中,老年人被社会边缘化,很容易产生信任焦虑。处于信任焦虑中的老年人也会常常迫切地通过一些行动找回自己的尊严。只是在行动选择中,有人参加广场舞,有人去了讨债团。
这大概也正是这个大妈讨债团用自己的弱势、病残作为武器去进行讨债的深层根源了。她们采取辱骂、侮辱、恐吓、殴打、损毁财物、占用公私财物等手段,直至对方不堪其扰,息事宁人。讨债成功后,很多老人很有成就感。有一个被一审判刑5年的大妈就觉得自己一个病人,能够“帮助”到别人,很“荣幸”。如此一来,信任焦虑的问题解决了,她们讨债的工作热情必然也会高涨。
不得不说的是,债主的诚信焦虑和法治焦虑也是催生涉黑大妈讨债团的重要因素。当前,社会上的确存在着因为一些缺少诚信、不能及时履约的不良商家而衍生的大量难以及时解决的债务纠纷。诉诸法律的途径解决的过程往往较为漫长,而寻求大妈讨债团来解决债务纠纷时,因为谁也不愿和大妈们过多纠缠,所以往往不仅能顺利解决债务问题,而且投入的成本也不高。债主们利用了老人的弱势作为讨债的利器显然是不道德的。
这些处于现实焦虑中的老年人本来是最需要社会和家人关照的群体,她们需要生活上的照顾、精神上的陪伴,法律法规知识上的普及。然而,她们没能摆脱现实中的种种焦虑而成为了讨债团的一员,最终,于一次又一次的讨债过程中,在由打法律的擦边球到涉法犯罪的道路上一步步越走越远。
放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考量,大妈讨债团被认定涉黑,这不仅是法制之殇,更是社会之痛。这因种种现实焦虑而生的负面样本,对全国各地的基层政府和有着老人的家庭来说,不失为一种警示。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袁庆峰
(作者:刘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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