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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消委会诉单车企业”是履职示范

发布时间:2017-12-20 09:09:03来源:荆楚网

  12月18日,广东省消委会向媒体发布消息称,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12月19日中新网)

  最近,多家共享单车企业不断被传出经营异常的消息,有的押金到期后不退,有的因经营不善破产后也不愿退还押金。自今年8月起,广东省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小鸣单车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投诉,且投诉量呈迅猛增长的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广东全省各级消委会受理小鸣单车投诉超过3万件,投诉内容大多针对押金逾期退还的问题。但小鸣单车在接到广东省消委会转办的投诉函后,消极对待,不愿退还押金,在这种情况下,广东省消委会提起公益诉讼,起诉小鸣单车。

  通常情况下,很多部门常常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不会主动招惹麻烦。像全国各地多家共享单车出现问题后,很多部门都是不管不问,最多也是对单车企业进行约谈,提提简单的要求等等,而不会像广东消委会那样动真格,把单车企业送上被告席。广东消委会起诉“小鸣单车”,是本职所在。从字面上来说,“消委会”全称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消委会不去保护,那就是失职。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明确了消委会的职责,其中第七点就明确,“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广东省消委会向单车企业提起诉讼,是一种履行本职工作的表现。

  现在,预付卡消费、交纳押金后消费等成了一些商家惯用的商业营销模式。不但可以锁定消费者,提高竞争性,同时由于这些经营模式程序简便、成本低廉,可以在短期内迅速筹集资金,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因而,这些经营模式成了一些商家的标配。但现在,这种消费方式,背后存在的消费风险越来越大。商家卷款跑路、经营不善倒闭,消费者很难将押金或者预付款追讨回来。

  这几年,预付消费、押金消费之所以风险越来越高,关键是有关部门没有认真去管。对于消费者来说,这种预付款和押金数额不是太大,很多人怕麻烦,不会去一追到底。而有关部门往往沿用“民不告、官不究”的旧模式,不会主动去监管,不会去查处。即使接到顾客的反映后,因为这类案件涉及到多个部门,各个部门协调难度较大,再加上涉及的人员众多,一般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最后不了了之,无形中助长了不法商家肆无忌惮“跑路”“耍赖”。

  现在,广东省消委会对“小鸣单车”提起公益诉讼,为消费者维护权益,开了一个好头,也为其各地消委会如何履职做了很好的示范。消委会既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应该向广东消委会那样履行自己的权益,这样才对得起这个称谓,才对得起广大消费者对消委会的支持和信任。当然,对于消费者权益被侵犯,不能仅靠打官司,更要进行科学严格的管理。要建立“预付卡”备案制度,同时,必须要求商家向有关部门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或由店主请银行或“第三方”企业进行担保。有关部门必须对预付卡设定限额,并设定一个“冷静期”,从而保障预收资金和押金的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