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对黑恶势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黑除恶成效明显。然而,随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一些黑恶势力在“积累经验”中慢慢“转型”、“变异”、“漂白”,隐蔽性更强,打击难度更大。为了进一步扩大打黑除恶成果,“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标新情况新动向,同步升级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只一字之变,但却对专项斗争的精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加契合全面小康社会的内涵,更加符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系统摸排,精准识别。不放走任何一个黑恶分子,是从“打”到“扫”的基本要求,这决定了开展专项斗争的首先就是要精准识别黑恶势力。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发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系统实施全领域全方位摸排。通过“全身扫描”,及时掌握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度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剥去黑恶势力的“隐身衣”,精准识别涉黑涉恶人员和涉黑涉恶行为,为连根拔起、一网打尽打好摸底基础,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的深恶痛绝是打黑除恶的“指挥棒”,改革发展对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要求是打黑除恶的“方向盘”。要聚焦人民好恶和发展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严惩,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同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深挖背后“保护伞”,精准打击,绝不姑息。最大限度挤压涉黑涉恶行为滋生空间,力争实现治标治本。
压实责任,精准履职。要想“扫黑”有力,“扫帚”必须给力,而这给力的“扫帚”就是多部门形成的强大合力。要及时成立由政法委、纪委监委、组织部等多个单位组成的职能全覆盖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建工作考核体系,配套问责机制。如此才能避免“单打独斗”或“九龙治水”,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行动精准有力。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让党的执政基础愈发牢固,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
来源:荆楚网
作者:艾佩韦
(作者: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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