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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受诬告干部正名”彰显社会正导向

发布时间:2018-11-22 16:58:19来源:荆楚网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山东省纪委近日通报了7起澄清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的典型问题,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正名。(11月21日《新华每日电讯》)

  通报的7起诬告错告不实举报中,有的是匿名、冒名举报;有的是举报人因道听途说、不了解实际情况或者不熟悉政策而错告他人;有的是为获取不当利益、心怀报复而诬告他人;有的党员干部在执纪执法中因坚持原则而得罪人受到举报;有的在履职过程中因拒绝非法利益诉求而受到诽谤等。

  问题虽不一样,但性质大致相同。当公众监督权被充分尊重的同时,干部工作中的任何可疑迹象必然会被无限放大。不排除有群众是出于公心、担心公权力行使不当造成集体损失,对干部工作寄予更大期望,但也绝对会有个别群众,在个人意愿得不到满足后进行情绪发泄、故意栽赃。

  一个错误的举报或许很简单,但对于被诬告错告的干部而言,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个人遭受非议不说,家人也要遭受牵连、受人指点,造成连带心理伤害。倘若不能及时纠偏,干部工作将畏手畏脚、无心进取,长此以往,恐怕也没几个干部还想干事、敢干事。

  庆幸的是,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并实施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其中就明确强调,“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这并非一句空话。今年以来,湖南、湖北、云南等地均以各种形式为受诬告错告干部澄清正名、鼓劲撑腰,令干部备受鼓舞、身心俱暖,既体现出组织的殷切关怀,又彰显了社会正导向。

  干部服务群众、群众监督干部,双方是建立在互相信任、相互包容理解基础之上的平等共进关系。干部服务不好、群众真实举报,这样的维权行为值得鼓励;但若是在监督中夹杂进个人私心恩怨、无中生有凭空杜撰,故意给正直干部“泼脏水”,那就是一种“歪风邪气”。以“严肃查处”予以有力还击、狠刹这股“歪风”,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无疑是给社会树立起了标杆导向,引导社会风气持续向好转变。

  当然,干部也无需惧怕这些举报。真金不怕火烤,任何作伪的信息终究会被真相所击败,只要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工作问心无愧,大可安心工作,剩下的就交给组织处理。组织从来不会让正直干部流汗又流泪,更不会让没问题的干部被耽误,这是法治社会、公平社会必不可少的正确理念,也当成为每名干部的坚定信念。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陆仁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