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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街头募捐能力”,岂能靠演技?

发布时间:2018-12-19 14:57:08来源:荆楚网

  募集善款,帮助有困难的人,本是一件奉献爱心的好事,但程序不当、私自募捐也是违法行为。12月16日下午,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街头就有一群因为培训课要锻炼个人能力而募捐的人,被市民举报了。(12月18日《扬子晚报》)

  这些“练习街头募捐”的人十分可疑,他们既没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募捐许可,也说不出自己属于哪一家公益组织。最终警方查明:原来这是一家社会培训机构的学员,他们之所以上街募捐,是培训机构给学员出的一道“实习题”,要求他们每个人至少“募捐1200元”,从而考验学员的沟通能力,交际能力。

  似乎这样的“募捐实习”是有一定意义的,可以提高学员的沟通能力、交际能力,从而适应社会。未来走向社会之后,就能因为自身交际能力的提升而在工作上顺风顺水。然而,这样的“募捐课程”也是存在问题的。这其实暴露出的是眼下的社会募捐乱象。

  我们经常可以在街头看到这样的场景:一群人抱着捐款箱,倡议过往市民奉献爱心。一群人搭个舞台,开展所谓的爱心义卖。问题是,这样的爱心活动究竟是不是爱心谁知道?他们到底收到了多少捐款,到底义卖了多少收入,这些收入用到了什么地方,谁来约束?这其中又有多少所谓的募捐和义卖是虚假的?

  想起一则几年前的旧闻:几位内地的爱心人士在香港街头进行爱心募捐,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香港警察将他们拘留了。这些爱心人士感到诧异:我们是在做好事,为何要抓我们?原来,在香港所有的募捐、义卖活动都不能随便开展,需要到有关部门备案和审批,募捐义卖的范围是什么?募捐义卖的资金目标是多少?得来的资金用在什么地方?这些必须说的清清楚楚,否则就是违法的。

  而我们的很多募捐和义卖都是“谁想搞就搞”,基本上处于一个无序的状态之中,有的时候学校也会组织学生到街头开展所谓的募捐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单位,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法律的目的,是防止有人以此为由搞违法违规活动。然而,这个法律规定只是“纸面上的威严”,现实生活中的很多募捐和义卖处于“民不告官不究”的境地。

  另外一个需要关注的事情是,即便这次的募捐是合法批准的,那么募捐成功与否取决于什么?在组织开展活动的培训机构看来,需要的是“沟通能力强”、“社交能力强”。这也就意味着“越是能说会道”成功的比例就越大,这恰恰不该是慈善事业该有的方向。假如,社会募捐都需要“能说会道的人”,那么也是一种不公平,“不能说会道的人”谁来救助?

  最为关键的是,这次的“募捐课程”完全提倡的是“能说会道”,这让街头募捐变成了一场演出,谁的演技好谁就能完成任务,谁能让过往群众落泪,谁就能获得更多募捐资金,这何尝不是慈善事业的尴尬?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