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在沪替人打官司被拒出庭
因遭误判而坐了11年冤狱的河南商丘农民赵作海出狱后没闲着,他正以公民代理身份免费帮助别人维权。10月11日的《成都商报》的报道说,赵作海出狱后找他的人很多。他现在帮的人叫段铁岭,段铁岭表示“发誓要为母亲伸冤”,这是一个跨越了21年之久的案子。段铁岭找到赵作海,是因为觉得赵作海认识的人比较多。而赵作海愿意帮忙,是因为“觉得他是一个孝子”。
看到这则新闻,心里五味杂陈。虽然有不少声音说,赵作海自己不过是泥菩萨过河,但对其义务行为,还是值得欣赏。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希望赵作海最好不要生事。在中国人的文化观念里,普遍也是这么认为的,这可以理解。法治不够完善,公权力尚未被完全驯服,作为个体的普通公民自然害怕和担忧。一个背负了多年冤情,坐牢长达11年的人,出狱之后为他人维权,这显然有些出格、犯忌。
但如果追溯起来,赵作海冤情得以昭雪,不正是媒体持续的报道、评论和公众的不懈呼吁结果吗?其实,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不仅讲息事宁人、不惹权贵,也讲感恩行善、助人为乐。赵作海今日替人维权伸冤,不正是回报之前无数人给予他的帮助吗?我们常说,维护他人的权益,其实也是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人心普遍冷漠,当灾难或不公降临到你头上时,谁会替你说句话呢?在这个意义上说,赵作海身上所闪现出来的既有传统美德,也是现代公民意识的体现。
农民身份的赵作海或许没想过这么多,但他用其行为,借助媒体的报道,为公众上了一堂公民教育课。这是这则新闻中,令人感到兴奋的一面。当然,我们不能苛求每一个人都像赵作海一样。因为,后果并非人人都能承受,每个人自会有理性判断。不能因此在道德上的无限拔高赵作海,同时也不该贬低任何人。
有点可悲的是,当记者问,“段铁岭找你代理,是看中了你哪一点?”赵作海的回答说:“认识人比较多吧。我给省高院院长打过电话了。”这种悲哀也不是绝对的,严格说来也是悲喜交加。对于赵作海帮忙的对象段铁岭来说,这意味着他的案情有望得到重视;但对于我们的法治来说,就算事情圆满解决了,也不过是因为获得了权力的救济。这终究只是个案,是一次特例,赵作海能有多少关系,又能帮助到多少人呢?
不由得让人想起数年前重庆农民熊德明,她向总理反映自己丈夫的工资被拖欠的事情。此后,由上至下掀起了一场讨薪风暴,但是多年过去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依旧未能根治。而在这些年间,媒体不时报道有农民工上门请熊德明为其讨薪,让她深受困扰。我不知道熊德明为多少农民工讨到了工资,但依靠名人、个人关系、权力进行的个别救济,必然是有限的,其本质也是逆法治的。只有法治公正独立、政治清明廉洁,任何不公和冤情才不必求助特殊途径,按照正常程序就能得到解决。
稿源:荆楚网
作者:银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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