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作者专栏 > 银玉芝

更多

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应立法保障

发布时间: 2010-11-01 09:2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近日,华中师范大学做出了一项重大决定:校领导(除一位因为分管缘故继续留任)集体退出该校学术委员会,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剥离。“让行政管理更加精细化,因为校领导也好,学科带头人也好,不可能是全才”,昨日,该校党委书记丁烈云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详见本报今日?版)
  将此看作华中师范大学去行政化的第一步并不为过,但要坚持这一大方向的不偏不倚必定前路艰险。中国的大学治理是一个处在巨大转型中的复杂系统过程,任何实质性的改革都会牵一发动全身。以校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为例,学术委员会成员的产生终究绕不开行政权力,学术项目、经费的申请,是否就能真正唯学术不唯权力。应该说,从学术和行政权力形式上的各归其位改革起,相对于要求更高的全面去行政化,实现学术独立、高校自治,已属较为容易的切入点。即便如此,维护这一机制运行的必要条件,也有赖于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
  实际上,如果教育主管部门对此全面支持的话,高校去行政化也就早不是问题了。因此,光靠高校内部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教育体制大环境的松绑。但因为教育的特殊性,一定程度的意识形态色彩,导致了公权力的介入越来越深。而长期以来的行政化浸淫,大家不仅习以为常,相应也形成了教育系统内部的既得利益群体,这正是问题的难解之处。大部分教授、校长、官员都对此欣然接受已久,改革的动力必然很小,改革的对象却注定基数颇大。
  迈出形式上的学术去行政化,已相当不易,更进一步的改革需要的是主政者的胆识、魄力,以及从上至下的改革动力。在很多场合,我们都能听到不少高校校长、教育领域官员对现今大学行政化的不满和批评,但不能光看表面,当改革触及核心利益之时,改革的阻力大增,动力也就消减。要实现高校真正的去行政化,一蹴而就和浅尝辄止都是应警惕的。前者过于理想化,后者沦为教育政绩。
  去行政化作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败实际上至为关键,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在改革裹足不前许久的当下,零星的探索值得鼓励。要将其星火燎原,当务之急是要立法先行,确定改革步骤,既表明改革的决心,也保障行政权力、学术之间的权利、责任关系。所谓世界一流公立大学的管办分离,即是如此。这和新教改的思路其实也是契合的,在今年通过的国家教育中长期规划中,已经明确了政校分离、管办分离的方向,接下来重在落实。
  之所以必须管办分离,在于高校内部权力对学术造成的倾轧,表面上看是高校行政化的结果,但究其本质不过是整个教育系统,从教育主管部门到学校内部普遍行政化的必然衍生。在现代教育体制中,政府可以通过拨款机制来体现政府对大学的管理,避免行政部门对大学管得过多、过死,以实现主管部门和高校的合理权责划分。高校外部行政化的去除在于管办分离,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去行政化,必须有体现学术第一、高校自治的大学章程。外部立法和内部章程,互为补充,才能保证高校选任、议事、决策的独立性,最终实现政治的归政治、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
  稿源:荆楚网
  作者:银玉芝(长江商报评论员)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银玉芝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